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省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0年6月12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推迟四川省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议案》,为如期实现四川省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统筹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决定:四川省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由2020年调整至2021年。
来源:
四川日报
终审:唐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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