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经世济民、治国安邦之重器
作者:黄文艺《光明日报》( 2020年06月03日 11版)
从世界历史看,那些彪炳史册的法典往往是各个民族的政治家、立法者、法律人等力量共同打造的鸿篇巨制,构成了各个时代人类制度文明皇冠上璀璨耀眼的明珠。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是加快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的战略性工程。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系统总结改革开放40多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法发展成果和实践经验,是一部扎根中国大地、反映人民意愿、体现时代精神、彰显华夏气派的民法典,是一部能够屹立于世界法典之林、为人类法治文明贡献中国智慧的21世纪民法典。民法典蕴含了国家治理的中国理念、中国精神、中国价值,是经世济民、治国安邦的大法,是推进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器。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必须高度重视民法典在治国理政中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民法典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重要作用。
民法典是一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大法。民法典的精髓和要义就在于“民”字,坚持以民为本、以民为上的立场,饱含爱民、护民、利民、惠民的情怀,促进民权保障、民生改善、民业兴旺、民心和顺、民风文明,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公平感、获得感、幸福感。民法典秉持对人的全生命周期保护理念,确立或完善了胎儿利益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保护、老年人利益保护、死者利益保护等规则,形成了从摇篮到坟墓、从抽象人到具体人的全方位保护体系。民法典通过将人格权独立成编等方式,健全了从财产到人身、从物质到精神、从生前到身后的民事权利体系,构建了更加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让每个人更有尊严。民法典通过建立健全居住权制度、家庭制度、遗产分配制度等,保障幼有所育、劳有所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让社会充满仁爱精神、人道关怀。“侵权责任编”通过对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等7大类侵权责任的详细规定,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车轮上的安全”“头顶上的安全”“脚底下的安全”等身边安全,为人民安居乐业编织了立体化的安全保障网。
民法典是一部有利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大法。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以法治为基础、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受法治规则调整的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以法典形式确认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并将其转化为法律上和现实生活中具有操作性、执行力、强制力的具体制度。“物权编”从中国多层次所有制结构出发,构建了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的多元所有权结构,并对这三类所有权的保护规则做了详细规定;通过确认和保护各类财产权利,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推动形成明晰、稳定、可预期的产权保护制度体系,让市场主体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在总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构建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农村土地产权结构,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总则编”中的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合同编”中调整交易关系的各种合同制度,“侵权责任编”中保护和救济民事权益的各类责任制度,有利于保障契约自由、促进公平竞争、增进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民法典是一部激励政府依法行政、推动政府治理水平提升的大法。民法典为各级政府依法行使公权力引入了新理念,设定了新边界,提出了新要求,必将有力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的实质性提升。第一,政府应树立善意对待民事权利的施政理念,把最大限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贯穿于行政和刑事执法全过程。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人员,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人身财产强制措施。对确实需要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要严格依法进行,防止超标、超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应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对合法财产依法尽快返还。对易损毁、易贬值、易变质等物品、有价证券,经权利人同意或申请,应依法出售、变现或者先行变卖、拍卖,最大限度减少权利人损失。第二,政府应树立平等对待民事主体的施政理念,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各类民事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第三,政府应树立诚信守约履约的施政理念,严格兑现向人民群众作出的政策承诺,切实履行与社会主体订立的合同,以政务诚信带动社会诚信。
民法典是一部推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大法。社会治理的要义在于多元主体的合作共治。无论是社会主体之间的合作共治,还是政府部门和社会主体之间的合作共治,都要以可预期、可信赖、可执行的规则为基础。民法典不仅为合作共治提供了所需的大量规则,而且通过公平分配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风险、责任,给合作过程注入平等相待、尊重权利、信守契约、诚信无欺、公序良俗等精神元素,推动合作产生最优效果。同时,民法典赋予和保障了社会主体广泛的选择自由、契约自由、行为自由,激励社会主体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自己的问题,激活社会自治、自主、自律的能量,实现治理成本最小化、治理效果最大化。
民法典是一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大法。民法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道德取向、文化指向,与道德建设、文化建设息息相关。民法典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中,继承重家庭、讲仁爱、守诚信、尚公平、促和谐的传统法律精神,展现出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民法典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法律文本之中,融入民事法律规范之中,让主旋律更响亮、正能量更强劲。民法典注重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保护善行义举、惩罚丑行恶举,有利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实现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民法典关于生命无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性别平等、尊重隐私、环境正义、英烈保护等内容,丰富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涵,有利于推动社会道德观念的进步。
民法典是一部树立法治大国形象、提升国际法治话语权的大法。法典是人类法律文明的一面镜子。在古代世界,每一种发达的法律文明都有代表其最高成就的法典,如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印度的《摩奴法典》、希腊的《德拉古法典》、罗马的《查士丁尼法典》、中国的《永徽律疏》等。当今世界,一个法治大国不能没有反映其显赫成就的法典。中国民法典作为21世纪全球最新的民法典,是对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民法问题的新回应,是对世界既有民法典的价值体系、制度体系的新突破,饱含着对世界民法发展普遍性问题的睿智思考和独到创见。因此,民法典既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必将在人类法治文明史上留下华彩篇章。
(作者:黄文艺,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研究”首席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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