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表现突出医疗卫生人员的培养使用!四川出台八大举措关爱激励一线医疗卫生人员
川报观察记者 林凌
近日,四川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关爱激励医疗卫生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中担当作为的通知》,采取八大举措进一步激励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人员敢于担当、冲锋在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八大举措具体都有哪些?记者也进行了梳理。
一是切实保障医疗卫生人员安全健康。要求各地加强资金、物资筹措调配,扎实做好后勤保障。加大医疗卫生人员保护力度,维护好医疗卫生机构治安秩序。
二是注重关心爱护一线医疗卫生人员。要确保保证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关心一线医疗卫生人员的心理健康。要走访慰问奋战在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特别是援鄂医疗队)的医疗卫生人员和家属,及时协调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是加大医疗卫生人员奖励表彰力度。对直接参与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特别是奋战在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医疗卫生人员,及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是加大对表现突出医疗卫生人员的培养使用。对表现突出、符合党员条件的,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对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挺身而出、不怕牺牲、英勇斗争、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的干部,结合一贯表现,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破格提拔、“火线”提拔。
五是实行卫生(中医药)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对各级党委、政府选派赴湖北省和直接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时间视为对口支援服务基层时间,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免进修学习。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医疗救治、防疫工作、科研创新业绩突出或作出特殊贡献,获得记大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的,视为达到晋升上一级高级职称工作业绩(专业必备业绩)要求。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时实行加分制,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评审通过、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六是落实医疗卫生人员相关待遇保障政策。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一线医疗卫生人员的补助政策。落实好医疗卫生人员工伤的有关保障政策。对在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等事业单位,可一次性核增当年度绩效工资总额。
七是加强医疗卫生人员先进事迹宣传,生动讲述防疫抗疫一线的感人事迹。
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保证一线医疗卫生人员集中精力开展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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