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部委(局)联合部署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
珍爱生命 拒吃野味
《 人民日报 》( 2020年02月04日 14 版)
核心阅读
一些野生动物身上存在的病毒和细菌,对其本身并不致病,却可威胁人类健康。
2月3日,10部委(局)联合部署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各地积极行动起来,严查违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以及相关的广告。
面对疫情,专家提醒,公众要坚决拒吃野味,注意个人卫生。
2月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公安部等10部委(局)联合部署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专家建议,要坚决拒吃野味,保持个人卫生。
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
记者2月3日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联合中央网信办、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林草局、药监局等部委(局)召开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和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联合双打行动”)部署会议。
会议强调,疫情期间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查违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不得为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及提供交易服务等。
“病毒在变化、适应人类,科学认识病毒会有一个过程。”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中科院院士、中国疾控中心主任高福介绍,这次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是第七个感染人类的冠状病毒,“我们通过一些非常手段,已经找到证据。我们在怀疑有野生动物销售的环境中,检测到有这种病毒,传染源还不明确,找不到具体是哪个动物,还在不断认识过程中。”
各地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管控
重庆市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禁野生动物运输、观赏、展示、展演等一切经营利用行为,全面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管控。全市林业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全面排查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清理并拆除与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加工食用相关的广告牌、横幅等标识标牌。截至2月1日,全市林业部门共出动1887人次,检查各类场所2406家,整改问题54个,查办野生动物案件7起。
1月21日起,安徽林业局部署开展“2020守护餐桌安全行动”,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酒店、农家乐、农贸集市、交通运输集散地等重点部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竹鼠、獾等野生动物繁育场所进行封控隔离。停止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及经营利用行政许可审核、审批。1月28日,安徽林业局已派出督查组分赴各地明察暗访、督导督查。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发文,对所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关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关闭动物园、野生动物园、萌宠园等参观场所,停止马戏团等一切与陆生野生动物有关的展演活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出售购买、驯养繁育、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各市要向全社会公布有线举报电话。
福建每天组织约1.5万名护林员、自然保护地巡护人员等对山区林区实施网格化巡护,密切监测野生动物活动,做到野外巡护监测不留盲区死角,杜绝乱捕滥猎的情况。养殖场所安排专人实时监管。向每个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场派出1名工作人员,施行一对一实时监管,对每个场进行全面卫生消杀,落实卫生防疫措施,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相关措施的通告,要求严禁活禽销售,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通告要求,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销售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与畜禽自加工食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严禁发热等病症人员上岗从业。严禁发布出售、购买、转让野生动物及制品广告。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公告,禁止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以任何形式从事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不吃野生动物,注意手卫生和戴口罩
面对疫情,普通人应该怎么做?
“首先要注意尽量减少去人员密集的地方,不管是居家、工作场所,还是学校。要保持室内定期通风的习惯,即便在北方,也建议短时间开窗通风。”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说,出现发热或咳嗽症状时,一定要戴口罩,打喷嚏要用手绢或者纸捂住口鼻。要勤洗手,捂住口鼻打喷嚏之后一定要先洗手,不要捂手打完喷嚏后揉眼睛或接触黏膜等部位。
“要注意戴口罩和手卫生,不能忽视病情。如果有呼吸道感染的症状,比如发烧、咳嗽、咽痛等,请戴好口罩,并一定要告诉医生。如实告诉医生病情,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都有好处。另外,不要再去吃野生动物。野生动物是地球自然生态圈的重要环节,非典就给了我们一个教训,我们不应该再去吃野味。”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香港大学医学院微生物学系讲座教授袁国勇说。
“当出现咳嗽、发烧症状时,建议不要先自己吃药,也别自己去网上查,一定要及时到医院去寻求医生的正确诊疗帮助。二级以上的医院,也就是在区县市省的医院都设有发热门诊,患者即便到了普通门诊,也会有专业的医务人员给量体温,发现病人有体温升高的情况,会提示他戴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焦雅辉分析,这个季节也是其他呼吸道疾病高发的季节,排除了明确的其他呼吸道疾病,有高度怀疑的会进行隔离和观察,明确诊断。
专家研判认为,疫情传播途径以呼吸道传播为主,病毒存在变异可能,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风险。
春运期间,人员流动性激增,客观上加大了疫情传播的风险和防控的难度,绝不能掉以轻心,要高度警惕。
“我国在2周时间内就分离出新型冠状病毒,得出基因序列,并进行患者救治,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曾光说,“对这个疾病,它有一个潜伏期已经测定了。我们对疾病的认识,日日更新。昨天的认识和前天不一样,今天的认识和昨天不一样。”
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钟南山认为,注意防护,早发现、早隔离,尽可能减少传播,减少出现“超级传播者”的概率。
(综合本报记者白剑峰、邱超奕、林丽鹂、蒋云龙、姚雪青、游仪、史自强、邵玉姿、方圆报道)
禁野,法律法规有何规定?(延伸阅读)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的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
出售本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还应当依法附有检疫证明。
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集贸市场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持有狩猎证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出售依法获得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按照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向经核准登记的单位出售,或者在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集贸市场出售。
来源:全国普法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