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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作者:齐声 来源:《光明日报》( 2019年12月20日 04版) 发布时间:2019-12-20 09:53:35 浏览次数: 【字体:

作者:齐声《光明日报》( 2019年12月20日 04版)

【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新中国峥嵘岁月】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齐声)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启动。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和国家机构建设和改革。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1981年以来,党中央部门进行了4次改革,国务院机构进行了7次改革,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国特点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一系列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思想。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

十九届三中全会闭幕后,各地区各部门加大统的力度、明确改的章法、做好人的工作、执行严的纪律,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坚决落实。2019年7月5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在北京召开。短短一年多时间,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总体完成,取得一系列重要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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