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甘孜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我省3个自治州均成功创建
本报讯(记者 徐中成 游飞 付真卿)12月15日,记者从省民族宗教委获悉,国家民委日前发布公告,决定命名阿坝州、甘孜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至此,我省阿坝、甘孜、凉山3个自治州均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这是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里程碑式的突破,圆满完成了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省民族宗教委相关负责人说。
阿坝、甘孜是全国第二大藏族聚居区,也是全国羌族主要聚居区,藏、汉、羌、彝、回等民族在这片热土上繁衍生息。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两州各族人民共同谱写出民族团结进步的辉煌篇章。
国家民委在公告中指出,阿坝州、甘孜州的生动实践,探索出一条符合实际、富有藏区民族自治地方特色的创建之路,为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贡献,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当天,国家民委还公告了《关于命名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决定》,我省有7个地区(单位)被命名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分别是阿坝州马尔康市、甘孜州稻城县、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雅安市石棉县安顺彝族乡、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阿署达村、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吉福社区、德阳市旌阳街道堰塘坝社区。
近年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力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今年,除了此次成功创建的9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区(单位)外,达州市宣汉县王维舟纪念馆、甘孜州泸定县红军飞夺泸定桥纪念馆亦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目前,我省已有36个地区(单位)和10个教育基地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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