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民族法制文化研究 坚持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
本报讯(记者 刘春华)12月7日,中华司法研究会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2019年学术年会在阿坝州汶川县举行。这次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共同决定召开,来自全国各地近100名司法领域的实务和理论专家齐聚一堂,就如何发掘民族法制文化精髓,深化民族法制文化研究,完善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进行探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憬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院长王树江致辞。
民族法制文化在广泛凝聚各民族人民精神力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高憬宏强调,坚持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是维护民族团结的基本路径,要加强民族地区法院自身建设,依法妥善处理好民族地区各类矛盾纠纷,认真研究少数民族习惯对司法审判的影响,系统总结少数民族地区法官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成功经验,尊重少数民族习俗,在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将民族法制文化和民族习惯融入司法审判,探索解决民族习惯与法律适用冲突的有效途径,推动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民族和谐、共同繁荣发展。同时,探索民族传统法制文化的现代转型,为民族地区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意见。
我省是多民族大省,有55个少数民族。近年来,全省法院在深挖传统民族法制文化的基础上,打造出“藏区依法常态化治理”“彝区德古调解”等具有现代民族地区特色的法治亮点品牌,有力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
来源:
20191210四川日报
终审:张亚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