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 —— 论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
□本报评论员
“中国之治”,关键在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鲜明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首要的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将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作为我省带有全局性、基础性、紧迫性的治理问题,强调这既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又是一项重大现实课题。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确保基层治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哪个领域、哪个方面、哪个环节缺失了、弱化了,都会削弱党的力量,损害党和国家事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居于统领地位。在国家治理能力中,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抓住了关键和根本。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部分和重要基础,基层党建水平直接关系城乡基层治理质量,城乡基层治理质量影响党的执政根基。四川正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城乡形态深刻重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时代背景,基层治理任务十分繁重。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迫切需要牢固树立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理念,不断创新城乡基层治理制度,不断提升城乡基层治理能力,才能更好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减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夯实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坚持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关键是要理顺党组织与其他各类组织的关系,完善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实践证明,农村离开村党组织讲村民自治,城市离开社区党组织讲居民自治,都是不符合国情的,只会把农村搞散、社区搞乱。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就农村而言,重点要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委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夯实农业发展、农村稳定的根本保证。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要求,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这是全面加强村党组织领导的关键举措,必须落实到位。就城市而言,重点要理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构建党建引领下的社区治理机制,完善社区和居民小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评议、管理体系,解决社区党组织向下延伸不够、覆盖面不广、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真正把居民小区建成幸福家园。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建引领,是贯穿城乡基层治理的一条主线。我们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我省城乡基层治理的方方面面,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不断为构建新时代四川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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