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重要信息转载>详细内容

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 《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作者:李龙伊 来源:《 人民日报 》( 2019年08月24日 06 版) 发布时间:2019-08-24 21:30:04 浏览次数: 【字体:

《 人民日报 》( 2019年08月24日   06 版)

本报北京8月23日电  (记者李龙伊)为进一步规范光荣牌相关工作,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称《悬挂工作规定》)。

《悬挂工作规定》是对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落实和细化。

据了解,国务院部署悬挂光荣牌工作以来,各地认真落实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共为3958万余户对象家庭悬挂了光荣牌,有力弘扬了拥军优属优良传统、推进了军人荣誉体系建设。但在悬挂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异地悬挂如何办理,对不珍惜荣誉恶搞光荣牌的行为如何处理,工作部门在悬挂光荣牌过程中的职责等等,需要从政策层面予以明确。退役军人事务部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全面梳理,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悬挂工作规定》。

《悬挂工作规定》包括总则、悬挂范围、组织实施、生产制作和分发、监督管理、附则等6章,明确了给谁挂、谁来挂、怎么挂、怎么管等具体问题,规范了光荣牌制作、新发、补发、更换、收回、取消和恢复悬挂等全部工作流程,细化了各个环节的操作程序和工作标准。

分享到:
关闭本页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