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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来 四川法院向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1亿元

来源:四川在线 发布时间:2024-07-13 22:00:09 浏览次数: 【字体:

江雨丹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7月12日,四川高院和重庆高院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两地法院2014年至2023年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并发布5件典型案例。发布会透露的信息显示,过去十年,四川法院审结司法救助案件2.89万件,决定救助2.73万件,向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1亿元,决定救助比例近95%。

据了解,四川法院救助案件总量、资金总量居全国法院前列,救助类型覆盖民事、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信访等领域。



发布会现场。四川高院 供图


在保障基本民生方面,四川法院优化救助理念,畅通建档立卡贫困户、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退伍军人等特殊群体救助程序,及时高效支付救助资金2.99亿元。聚焦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依法救助因诉讼引发基本生存困难的群众3.24万人。

在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方面,四川法院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执行类国家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16项规定,细化执行类案件救助条件、加大对涉基本民生执行不能案件的救助力度,推动司法救助融入胜诉权益兑现保障,依法开展执行类案件救助2.58万人3.22亿元。

在增强救助合力方面,四川法院创新推动纵向联动救助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联动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全省三级法院联动司法救助的实体标准和程序流程。

在标准化建设方面,省法院推动省委政法委联合多个省级机关、部门发布《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省法院还同步引发相关贯彻执行细则,明确救助范围、完善救助程序、建立核算标准,为标准化办案提供制度遵循。

下一步,四川法院将以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机制实质化运行为重点,探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常态化互动具体路径,推动救助方法多样化、多元化。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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