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市级地方志机构对所属县级年鉴(2023)篇目审查、复核和质量抽查情况复核工作的通知
川志函〔2024〕66号
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地方志编纂中心):
为持续推进地方综合年鉴质量提升,省地方志办2023年首次在全省开展市级地方志机构对所属县级年鉴篇目审查、复核和质量抽查情况的抽查复核工作,并反馈了抽查复核情况,取得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强化上一级地方志部门的监督指导职责,持续推动全省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办将在总结2023年经验的基础上,持续在全省开展市级地方志机构对所属县级年鉴篇目审查、复核和质量抽查情况的抽查复核工作,现就2023卷抽查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抽查复核工作
近年来,省地方志办相继出台《关于提升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质量的意见》《四川省综合年鉴质量体系建设纲要(试行)》等提升年鉴编纂质量的规范性文件,从编、审、用全过程多维度为全省年鉴质量建设提出指导性、操作性举措。从2019年开始,全省建立完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篇目审查、复核和质量抽查制度,2023年开始,开展市级地方志机构对所属县级年鉴篇目审查、复核和质量抽查情况复核工作,系统推进质量建设。
通过几年的努力,全省年鉴质量有大幅度提升,但从“年鉴大省”到“年鉴强省”仍还有较大距离,尤其是县级综合年鉴,仍然存在分类不科学、标题不当、内容不全等问题,有的尚存在一些低级的、常识性问题。各市(州)地方志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抽查复核工作,以查促学,以查促行,以查促改,确保提升年鉴质量的措施取得实效。已被抽查复核过的市(州)要对照反馈意见,不断总结经验,举一反三,以点代面提升对县级综合年鉴篇目审查、复核和质量抽查质量;尚未被抽查的市(州)要主动学习业务知识,自我加压,扎实开展对县级综合年鉴篇目审查、复核和质量抽查工作,确保年鉴质量稳步提升。
二、相关要求
请相关市(州)于2024年9月20日前按《省地方志办开展市级地方志机构对所属县级年鉴篇目审查、复核和质量抽查情况复核工作的方案》(见附件)要求,报送自贡市富顺县、广元市昭化区、乐山市井研县、广安市邻水县、达州市宣汉县、资阳市安岳县、阿坝州红原县相关规定资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雨露
电话:028-86522554
电子邮箱:sxzgzc123456@163.com
附件:省地方志办开展市级地方志机构对所属县级年鉴
篇目审查、复核和质量抽查情况复核工作的方案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省地方志办开展市级地方志机构对所属县级
年鉴篇目审查、复核和质量抽查情况复核
工作的方案
根据《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方志工作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川志发〔2018〕39号)《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提升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质量的意见》(川志发〔2021〕2号)《四川省综合年鉴质量体系建设纲要》(川志函〔2023〕118号)有关要求,强化各级监管职责,从制度机制上保障年鉴篇目审查及质量抽查取得实效,推进全省地方综合年鉴质量提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核形式
2024年下半年,省地方志办采取随机抽取7个市(州),从抽取的市(州)中各抽取1部县级年鉴的办法,开展市(州)对县级年鉴2023年卷篇目审查、复核和质量抽查情况的复核工作。
二、需报送资料
(一)篇目审查工作:被抽取的1部县级年鉴(2023卷)、篇目审查意见、篇目复核情况(包括意见采纳情况、未采纳的理由等);
(二)质量抽查工作:被抽取的1部县级年鉴2023卷质量抽查意见(注明抽查年鉴页码范围);
(三)报送要求:严格按要求报送资料,篇目审查意见和质量抽查意见是衡量本项工作质量高低、是否有效的主要指标,忌空洞、务虚的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在一个文档中,按篇目审查意见、复核情况、质量抽查意见的先后顺序排列,纸质资料由分管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
三、复核内容
(一)篇目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复核情况)
(二)篇目审查意见和质量抽查意见的规范性
篇目审查和质量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全面、系统,发现问题非随机性,明显的、无争议的、常识性的问题不遗漏;篇目审查和质量抽查问题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篇目审查意见与质量抽查意见应尽可能指出问题、原因及修改方向(行文规范可只指出问题)。质量抽查意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置图片、随文插图、表格、重点突出、条目内容与标题相符、行文规范等。
复核内容情况将根据复核依据量化打分。
四、复核依据
(一)基本原则
1. 年鉴框架(分类)应体现以事分类原则,非机械按机构进行分类。类目、分目、条目应分类科学,层次清晰,领属得当,不交叉重复,编排有序,自成体系;框架结构在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基础上全面系统、有机统一,不漏不滥;各层次标题准确、规范、简洁,能充分揭示所记述内容的特点;标题中心词突出,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不机械套用工作报告、总结式、新闻报道等语言;标题与内容相符。
2. 特色和角度。内容具有时代性、年度性和地方(部门或行业)特色,详略得当,具有为现实服务和存史的价值。基于事物是相互联系的考虑,能把握好记述的角度,即记述的角度与部门主要职能职责相一致。
3. 内容。内容在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基础上达到系统全面,重要事物、事物主要要素不缺、存史价值低资料不入鉴。一二三次文献比例恰当,一般不低于1∶2∶7;应体现规律性,反映事物本质,不搞机械资料组合;类目、分目、条目客观、系统记述年度工作全貌,把握好重点突出、详略得当,每个条目记述内容全面,事物主要要素、重要要件不缺;内容不被无效文字冲淡,无明显流水账痕迹、资料汇编痕迹。语言简洁准确,不空洞,避免口号式语言,使用工作总结、报告等文体语言应恰当转化。准确判断部门主要职能职责和内视信息,内视信息原则不入鉴。
4. 图表和版式。图片清晰、美观,前置图片应分类,突出年度重大选题,反映重大事件、重要成果和热点问题;图注要素齐全(时间、地点、人物、主题不缺);随文插图使用恰当,数量合理,文字说明简洁、准确;地图更新及时;表格使用恰当,表题清晰简洁,内容准确,设计规范;表格时间有连续性、规律性;前置图片分类科学,排列美观大方。
5. 行文和编校。使用记叙文、说明文等文体,直书其事,语言精练,文风朴实,记述流畅,详略得当;使用规范、统一的简称和缩略语,名称、时间、地点、事实、数据、计量单位、术语等表述准确规范、前后一致。
(二)明显问题
层次不清、同级条目同质化、领属不当、框架结构不系统(重要条目、事物主要要素条目明显不全,存在非重要条目等框架结构不能有机统一、不能自成体系、编排无序现象);框架结构重点不突出、详略处理不当;框架结构逻辑性差;各级目存在就事论事,缺乏对事物准确认知,未能上升至一定层次,不能反映事物本质和规律;标题不简洁、不准确,题文不符或符合度不高。
缺少重要事物、缺少事物主要要素、重要要件;部门(行业)主要职能职责明显缺失、存在过多内事信息、详略处理不当;入鉴的内容现实服务及存史价值低;信息含量低,存在空洞、口号等语言;内容记述逻辑性差。三次文献小于全书篇幅的70%。
出现涉密、政治观点不当、错字、累赘字、少字、重复字、语法错误、表述不规范(口语化)、表述前后不统一、名称不当、简称不当等。
五、结果运用
复核情况在全省地方志系统通报并纳入年底对市州地方志工作评比表扬的考核内容,以达到取长补短,促进年鉴质量提高的目的。
请点击查看原文: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地方志机构对所属县级年鉴(2023)篇目审查、复核和质量抽查情况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