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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2024年卷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
川志函〔2023〕119号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29 19:47:2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地方志编纂中心):

现将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2024卷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中志办字〔2023〕37号)转发你们,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省综合年鉴2024年卷编纂出版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化认识持续巩固“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卷当年出版”成果

各级地方志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认识编纂年鉴是履行“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法定职责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持续巩固“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卷当年出版”,不断提高质效,扎实推进2024年卷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工作。

二、统筹谋划综合年鉴2024年卷编纂出版工作进度

各级地方志部门要加强市、县年鉴编纂出版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时间安排,抓紧启动2024年卷编纂工作。2024年2月底前,确保2024年卷三级综合年鉴实现启动编纂全覆盖。精准把握篇目审查、资料收集、初稿撰写、审校修改、移送出版等关键环节,推动综合年鉴2024年卷加快编纂进度,提高编纂效率。在充分考虑出版环节时间要求的前提下,尽早联系对接出版单位,确保2024年卷2024年内公开出版见书。

三、着力提升综合年鉴2024年卷编纂出版工作质量

各级地方志部门要切实按《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方志工作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川志发〔2018〕39号)、《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提升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质量的意见》(川志发〔2021〕2号)、《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志质量体系建设纲要(试行)〉〈四川省综合年鉴质量体系建设纲要(试行)〉的通知》(川志函〔2023〕118号)要求,坚持以精品年鉴为引领,认真吸收上级地方志部门2023年提出的年鉴篇目审查、复审和质量抽查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地区2024年卷年鉴编纂篇目;各市(州)需于3月底前完成所属县(市、区)2024年卷年鉴篇目审查,6月底前完成所属县(市、区)2023年卷年鉴篇目复核、质量抽查,做到质量与进度相统一,积极努力打造精品年鉴。

附件: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2024卷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中志办字〔2023〕37号)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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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2024年卷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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