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各地史志微信平台“原创”设置的提示
〔2023〕13号
各市(州)地方志部门:
全省史志部门主办的官方微信,是传播历史文化的重要平台,也是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窗口。为扩大地方志影响,增强传播效果,特作以下提示:
一、慎用“原创”标识
“原创”指自己写的、独立完成创作的作品。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他人已有创作而产生的作品,均不能说是原创。设置了“原创”,其他平台未经原发微信平台设置“白名单”,无法转发,实际上是限制了转发,影响了传播效果。
新华网、人民网、人民日报、求是网等微信平台的文章,基本上都是原创,但并未设“原创”标识(求是网只是在文尾注明“本文内容系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求是网”字样),就是方便其他平台转发,扩大影响。为增强传播效果,“方志四川”发布的文章,除作者撰写的论文、创作的文学作品、《巴蜀史志》刊发的有关文章外,其余工作动态类文章,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巴蜀文化等历史文化类文章,均未设原创,只是在文尾注明“特别提示,转载请注明:来自‘方志四川’”字样。
鉴于此,请各地史志微信平台编辑人员参照新华网、人民网、人民日报、求是网及“方志四川”微信平台做法,慎用“原创”标识。
二、请将“方志四川”设为长期转载白名单
近年,四川省地方志办坚持“三个服务”,大力推进地方志事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充分运用“方志四川”微信平台、四川省情网、《巴蜀史志》期刊加强宣传弘扬,极大地发挥了地方志作用,扩大了地方志部门影响。但在各地报送的文稿中,有部分在当地史志微信平台提前发布并设了“原创”,导致“方志四川”无法发布。为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出现,请各地微信公众号编辑人员在微信后台的“原创—全局可转载账号”中,选择“添加”,将“方志四川”设为长期转载白名单,并将“转载文章时可以修改”“转载文章时可以不展示来源”“转载视频时可以不展示转载来源”3个键都往右拉,显示为绿色。图示如下:
请将此提示转所属县(市、区)史志部门。
“方志四川”编辑部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代章)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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