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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志发〔2023〕4号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07 17:20: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地方志编纂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实施方案(修订版)》(中指办字〔2022〕37号)、《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方志工作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川志发〔2018〕39号)及《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提升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质量的意见》(川志发〔2021〕2号),持续有效提升年鉴质量,推动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实施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在充分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地方志办制定了《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雷雨露,电话:028—86522554,邮箱:sxzgzc123456@163.com。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实施方案(修订版)》(中指办字〔2022〕37号)、《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方志工作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川志发〔2018〕39号)及《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提升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质量的意见》(川志发〔2021〕2号),持续有效提升年鉴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我省年鉴工作实际,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决定实施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为确保该项工程有序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为年鉴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树立精品意识,打造精品年鉴,提高年鉴质量,是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入实施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是持续深化年鉴质量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发挥年鉴存史、育人、资政功能的根基所在,也是年鉴工作者紧扣新时代脉搏,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讲好四川故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关键步骤。实施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打造四川省精品年鉴,旨在发挥精品年鉴的示范带动效应,引领推动年鉴事业走上高质量发展道路。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推荐、评审、宣传推介等各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年鉴质量,构建年鉴质量保障体系。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年鉴精品工程意见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提升年鉴质量精神要求,大力推进年鉴精品工程,促进新时代四川省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全面提升全省年鉴编纂出版质量,推选一批优秀年鉴进入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同时锻炼打造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年鉴工作队伍。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领导小组

省地方志办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省地方志办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市(州)地方志部门负责人、省地方志办各相关处(社)负责人任成员,统筹规划年鉴精品工程实施,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通过评审的精品年鉴进行认定。

(二)成立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办公室

  设在省地方志办市县志工作处,负责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中国年鉴精品工程的日常组织协调和指导、培训、调研、评审、申报等工作。

  (三)成立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市(州)联络组

  各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有关方面专家和年鉴部门负责人至少5人组成,并设专门联络员1人。联络组及联络员名单(见附件1)请于2023年3月21日前报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办公室备案。联络组负责协调本地区精品年鉴创建活动的业务指导、评审申报、宣传推介等工作。

四、申报条件

  年鉴工作重视程度较高、编纂基础条件(包括人员、经费、工作基础等)较好,连续编纂并公开出版5卷以上,有打造四川省精品年鉴积极性的专业(部门)年鉴、地方综合年鉴均可申报。各市(州)每年申报原则上不超过1部。

  五、评选质量标准和评分标准

按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中指组字〔2017〕6号)、《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中指组字〔2020〕12号)及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制定的《四川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范》(川志发〔2016〕42号),设定以下评选质量标准和评分标准。

(一)评选质量标准

  1. 观点。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政治观点正确。

  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安全、发展利益,维护民族团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 框架。

  框架涵盖上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部门或行业)的基本情况,分类科学,层次清晰,领属得当,编排有序,无明显缺项;各层次标题准确、规范、简洁,能充分揭示所记述内容的特点,不重复;框架结构整体与部分、各层次间能自成体系。

3. 内容。

全面系统,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具有时代性、年度性和地方性(部门或行业特色);具有为现实服务和存史的价值。无政治性问题,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4. 条目。

  选题选材具备有效性、完整性,准确、系统、新颖;综合性条目反映年度内各领域发展变化的总体情况和主要特点,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单一性条目一事一条,基本要素齐全,内容记述完整;条目有效信息量大;坚持述而不论,寓观点于记述之中;编写规范,排列有序,无单个条目构成分目等问题。

5. 图表。

  地图选用应遵守国家关于地图管理的法律法规,选用本行政区域最新版本地图,标注审图号。

  图片清晰、美观,卷首专题图片突出年度重大选题,反映重大事件、重要成果和热点问题(部门或行业主要工作、中心工作);随文图片图文相符,以图释文;图片文字说明简洁、准确,要素齐全。

  表格设计规范,表题及内容准确。

6. 行文。

  使用记叙文、说明文等文体,语言精练,文风朴实,记述流畅,详略得当;使用统一、规范的简称和缩略语,名称、时间、地点、事实、数据、计量单位、术语等表述准确规范、前后一致。

7. 编校。

  编校质量达到国家对优秀图书的质量要求,全书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零点五。

8. 版式。

封面字体规范,要素齐全,版式设计美观大方。

(二)评分标准

1. 框架(分类)和标题。(25分)

类目、分目、条目分类科学,层次清晰,领属得当,不交叉重复,编排有序,自成体系;框架结构在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基础上全面系统、有机统一,不缺项、不滥;各层次标题准确、规范、简洁,能充分揭示所记述内容的特点;单一性条目设置合理;标题中心词突出,题文相符,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不机械套用工作报告、总结式、新闻报道等语言。

以下情况酌情扣分:层次不清、同级条目同质化、领属不当、框架结构不系统(重要条目、事物主要要素条目明显不全、存在非重要条目等框架结构不能有机统一、不能自成体系、编排无序现象);框架结构重点不突出、详略处理不当;框架结构逻辑性差;各级目存在就事论事,缺乏对事物准确认知,未能上升至一定层次,不能反映事物本质和规律;标题不简洁、不准确,题文不符或符合度不高。

2. 特色。(7分)

内容具有时代性、年度性和地方(部门或行业)特色,详略得当,具有为现实服务和存史的价值。

以下情况酌情扣分:缺乏年度特色、地方特色。

3. 内容。(30分)

全书内容在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的基础上达到系统全面,重要事物、事物主要要素不缺,价值低的资料不入鉴。一二三次文献比例恰当,一般不低于1:2:7;类目、分目、条目客观、系统记述年度工作全貌,把握好重点突出、详略得当,每个条目记述内容全面,事物主要要素、重要要素不缺;内容不被无效文字冲淡,无明显流水账痕迹、资料汇编痕迹;语言简洁准确,不空洞,避免口号式语言,使用工作总结、报告等文体语言应恰当转化。内视信息与部门主要职能职责相比,不属于重要内容。

以下情况酌情扣分(15分): 缺少重要事物,缺少事物主要、重要要素;部门(行业)主要职能职责明显缺失,存在过多内视信息,详略处理不当;入鉴内容不当,内容为现实服务及存史价值低;信息含量低,存在空洞、口号等语言;内容记述逻辑性差。

以下情况酌情扣分(15):三次文献小于全书篇幅的70%。

4. 图表和版式。(8分)

图片清晰、美观,前置图片应分类,突出年度重大选题,反映重大事件、重要成果和热点问题;图注要素齐全(时间、地点、人物、主题不缺);随文插图使用恰当,数量合理,文字说明简洁、准确;地图更新及时;表格使用恰当,表题清晰简洁,内容准确,设计规范;表格时间呈连续性、规律性;前置图片分类科学,排列美观大方;版式设计美观大方。

以下情况酌情扣分(3分):版式不美观。

以下情况酌情扣分(5分):图、表不符合要求。

5. 行文和编校。(30分)

使用记叙文、说明文等文体,直书其事,语言精练,文风朴实,记述流畅,详略得当;使用规范、统一的简称和缩略语,名称、时间、地点、事实、数据、计量单位、术语等表述准确规范、前后一致。

以下情况酌情扣分(28分):出现涉密、政治观点不当(严重政治错误,一票否决)、错字、累赘字、少字、重复字、语法错误、表述不规范(口语化)、表述前后不统一、名称不当、简称不当等。

以下情况酌情扣分(2分):缺乏完备的检索系统,缺详至条目的中文目录;索引名称概念不清晰,标引不准确。

  六、申报与评选程序

  申报与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自下而上、择优推荐方式进行。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年鉴编纂单位,应于每年4月底前提交详至条目的年鉴编纂篇目和《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逐级上报至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办公室,由四川省地方志办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每年度省直各部门可申报省级专业(部门)年鉴1部,各市(州)可申报市级或县级综合年鉴1部。

  (二)通过编纂篇目评审的年鉴编纂单位,应于每年8月底前提交编纂成熟的年鉴稿,省级专业(部门)年鉴提交至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办公室;拟推荐的市、县级综合年鉴提交至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市(州)联络组,由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及其联络组组织专家,对申报年鉴稿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填写《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专家评审表》(附件3)一式2份,由参加评审的专家签名并加盖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公章,连同改定的年鉴稿一并报送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办公室。报送时间截至每年9月底,逾期视为自动退出。

  (三)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办公室对申报年鉴组织评审。通过评审、修改完善等步骤,拟入选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的年鉴,由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领导小组认定后,由四川省地方志办适时发文公布入选名单。

  七、评选要求和管理

(一)统一标准。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入选年鉴宁缺毋滥,成熟一部,评审通过一部,入选一部。

(二)统一标识。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入选年鉴统一标识,各地(部门)自行组织出版印刷。

  (三)动态管理。按年度组织申报,每年一次,申报当年卷。入选的年鉴,仅限于该卷年鉴出版时使用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的有关标识,其他卷次不得使用。

(四)协同推进。各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及其联络组应担负起当地年鉴精品工程的指导、评审、申报、宣传等职责,严把质量关。申报年鉴编纂单位,应服从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办公室在评审、修改、研讨以及专家指导等方面的要求和统一安排。

(五)出版要求。所有精品年鉴须在当年12月底前公开出版发行。

   八、奖励与宣传

  (一)入选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的年鉴,由省地方志办发文公布,向编纂单位颁发证书和牌匾,并向同级地方党委、政府发贺信。

  (二)入选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的年鉴,优先推荐申报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在全国、四川省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中,直接推荐进入评审推荐;同时,鼓励各地在优秀年鉴评审活动中优先推荐入选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的年鉴。

  (三)入选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的编纂单位、主要编纂人员,在评选四川省级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四)入选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的年鉴,省地方志办将在四川省情网、方志四川微信公众号、《巴蜀史志》期刊等平台进行宣传推介,总结编纂经验向全省推广。各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在本地区组织专门的精品年鉴品读活动,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以全面提升年鉴质量。

(五)省地方志办适时组织入选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的年鉴编纂单位开展研讨交流活动,提供更多学习交流机会。

  九、保障措施

(一)省地方志办从公用经费中筹措资金,专项用于入选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项目年鉴的购买、宣传、交流等。

(二)省地方志办负责承担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报送后的有关年鉴评审、研讨、宣传、推介以及专家指导等费用。

(三)各市级、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统筹解决本地组织评审、报送,以及在本地开展宣传推介等相关费用。

(四)各年鉴编纂单位负责承担日常专家指导和年鉴稿修改、印刷、出版等费用。


附件:1. 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市(州)联络组及联络员登记表

     2. 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申报表

     3. 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专家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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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黄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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