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史志阅览室的通知
川志函〔2022〕26号
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地方志编纂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地方志教化育人作用,培育爱国爱乡情怀,助力乡村振兴,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将会同各市(州)及县(市、区)地方志部门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共同设立史志阅览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谋划,规范建设
各市(州)及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广泛开展史志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地域位置、人口分布等因素,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站(室)、图书室、村史馆等场地,选择2—3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省市县三级共建的史志阅览室,做到有专门场地、有史志专栏、有管理人员、有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由各县(市、区)地方志部门按统一样式制作并组织挂牌,样式见附件〕、有健全管理制度。
二、广开渠道,充实内容
市、县地方志部门要积极指导并组织各乡镇(街道)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整理地方志各类书籍和文献资料,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及时为包括省、市、县三级共建的史志阅览室在内的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史志阅览室赠送相关书籍。鼓励乡镇、部门通过赠阅或交换等方式,多渠道丰富史志资料内容。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一)各市(州)及县(市、区)地方志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以省市县共建的史志阅览室为示范和引领,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建好史志阅览室。要积极营造良好史志阅览环境,保障人民群众方便学习史志知识。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史志阅读宣传,鼓励人民群众常态化学习史志知识,从史志书籍中汲取营养,增强文化自信和干事创业本领,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推进乡村德治建设。
(二)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史志阅览室,是“史志七进”的重要内容。省地方志办将此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市(州)地方志工作年度通报表扬的考核评分。各地将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及时报送省地方志办。
附件:史志阅览室标识标牌(样式)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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