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机关各处,四川年鉴社:
根据《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省委省政府同意,1月24日下午,四川省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应急响应。同日,四川省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坚决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工作的通知》。1月25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监管的紧急通知》(川市监〔2020〕5号)。按照以上《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复杂性,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二、积极防范
加强对本处(社)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一)已外出的干部职工,请调整假期安排,尽快回到家中(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如因各种原因确不能立即返回,请缩短外出时间,并正确佩戴口罩,及时洗手,同时不去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聚会、聚餐活动,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
(二)目前尚未外出但有外出计划的干部职工,请调整计划安排不再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按程序报本处(社)负责人及带班的办领导同意。
(三)干部职工无论在何地,如有感冒、发热、咳嗽、胸闷、乏力或其他不适症状,请佩戴口罩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检查、诊治,不要自行服药耽误病情。就诊时,主动配合医生提供信息,告知发病前14天内是否有武汉旅行史或居住史,是否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四)如家中或亲朋中有来自武汉的人员,请劝导他们不要外出,居家隔离14天,并及时告知居住小区物管部门或所在社区,形成群防群治合力。
三、支持帮助
疫情就是命令。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国多支医疗队伍正驰援武汉;各地卫生、市场监管、检验检疫、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干部职工放弃休假,构筑层层防线,严阵以待、严防死守。我办机关各处及四川年鉴社干部职工亲属中涉及上述人员的,应积极给予鼓励支持,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登记报备
从今日起至春节假期结束,每日22时前,各处(社)负责人统计汇总本处(社)干部职工去向,并报办值班室登记备案。
特此通知。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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