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通知通告>2019年通知通告>详细内容
2024-07-08 15:14:10

关于转发第六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结果并加强年鉴质量建设工作的通知
川志函〔2019〕109号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1-18 09:04:0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地方志编纂中心):

现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 中国地方志学会关于对第六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的通报表扬》(中指组字〔2019〕8号)转发你们,希获奖单位再接再厉,并请全省各级地方志部门对标先进找差距,进一步提升年鉴编纂质量。

去年以来,省地方志办先后印发《关于实施地方志工作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川志发〔201839号)和《关于开展市(州)地方综合年鉴2019卷编纂篇目审查工作的通知》,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前谋划,及早启动市(州)、县(市、区)年鉴编纂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2020卷年鉴编纂、审查、出版等工作。为切实提高编纂质量,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开展年鉴篇目审查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篇目审查工作机制,2020卷市(州)地方综合年鉴要严格对照2019年召开的2019卷年鉴篇目审查会专家提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分别按类目、分目、条目说明修改情况(没修改的请说明理由),如与2019卷相比,篇目有所调整需附调整说明,省地方志办将组织人员复核;2020卷县(市、区)地方综合年鉴需报市(州)地方志部门审查,市(州)地方志部门制定审查方案、组织开展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全覆盖审查所辖县(市、区)2020卷年鉴篇目。

二、开展年鉴质量评比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全省地方志优秀成果评审,组织开展市(州)级地方志优秀成果评审,以评促学,以学提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有条件的市(州)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会、评鉴研讨会等,搭建互学互鉴平台,不断探索提升整体年鉴质量。请各市(州)地方志部门在2020卷年鉴篇目定稿后及时报省地方志办市县志工作处。

联系人:雷雨露  联系电话:18180008464

电子邮箱:sxzgzc123456@163.com

附件: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 中国地方志学会关于对第六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的通报表扬(中指组字〔2019〕8号)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请点击下载附件:

关于对第六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的通报表扬(中指组字【2019】8号)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黄绚
分享到:
关闭本页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