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志函〔2019〕99号
机关各处,四川年鉴社:
2018年11月5日,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印发了《四川省地方志系统贯彻落实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川志发〔2018〕44号)。为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任务落地落实,经研究,现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细化目标任务及时间进度,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方案
为确保《四川省地方志系统贯彻落实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川志发〔2018〕4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落地落实,围绕全省地方志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围绕指导思想抓贯彻
紧紧围绕《工作方案》明确的指导思想,坚持将中央、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地方志工作的行动指南,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功能,在抓好主责主业、推进创新拓展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巴蜀文化繁荣发展,助力文化强省战略。
二、突出主要任务抓落实
(一)立足巴蜀文化传承保护
1. 加强二轮三级志书、综合年鉴编纂指导,推动“两全目标”如期完成。(责任部门:省志工作处、市县志工作处)
2. 加快特色志书编纂出版。2019年出版《川茶志》《青城山志》;2020年出版《九寨沟志》《都江堰志》《乐山大佛志》《武侯祠志》;指导推进《四川客家志》编纂。(责任部门:省志工作处)
3. 编纂出版《四川民间歌谣集粹》。2019年启动项目,2020年组织编纂,2021年完成出版。(责任部门:省志工作处、市县志工作处)
4. 编纂出版《四川省乡镇简志》。2020年完成《四川省乡镇简志》之达州卷、泸州卷审查验收、出版、印刷工作。计划2024年完成全省《四川省乡镇简志》出版印刷。(责任部门:市县志工作处)
5. 推进四川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志、名山、名水、名街、名酒等特色志书编纂。推动、指导、支持有关市(州)编纂出版名镇(村)志、乡镇(村、社区)志、特色志、特色丛书等。(责任部门:市县志工作处)
6. 加强珍贵旧志、史料文献整理点校。2019年完成《四川新方志目录(二)》《中国省别全志(第9、10卷)译稿》出版;2020年完成《四川历代旧志图集》出版;2021年完成《四川历代旧志序跋集》出版。(责任部门:省情信息工作处)
(二)着力红色文化和四川抗战历史记载
7. 编纂出版《四川抗日战争志》《四川抗战历史文献》。抓好《四川抗日战争志》编纂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审查验收工作,计划2020年完成编纂;2019年完成《四川抗战历史文献》社会卷、文化卷、卫生卷、经济卷、军事卷、政治卷(下)审查验收工作。(责任部门:市县志工作处)
8. 加强对红军长征路线、革命文物等红色文化保护利用,整理汇编抗战历史资料。支持成都市做好中共成都地方党组织抗日战争口述史料征集、整理与研究工作;支持绵阳市收集、整理、编印《绵阳抗战资料选编》,收集、整理国立东北大学内迁三台史料;支持南充市编纂出版《南充抗战历史文献》、泸州市编纂《抗日战争时期的泸州》。(责任部门:市县志工作处)
9. 加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围绕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强红军长征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组织编纂《四川红军石刻标语图志》(暂名)。支持巴中市编纂《川陕苏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川陕苏区政治建设研究》《川陕苏区石刻标语研究》;支持雅安市完成《雅安红色旅游指南》,收集、整理、出版雅安抗战历史以及抗战老兵口述资料工作,开展革命遗址遗迹普查工作。(责任部门:市县志工作处、综合处)
(三)着重藏羌彝民族文化发掘
10. 支持藏羌彝民族地区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指导北川县编纂出版《北川羌族志》、平武县编纂出版《平武白马藏族志》。(责任部门:市县志工作处)
11. 支持有条件的民族地区运用汉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编纂出版志书、年鉴。支持阿坝州红原、若尔盖、壤塘3县开展藏文版志书翻译出版工作以及甘孜州编纂《甘孜县志(藏文版)》;支持乐山市“两县一区”运用彝、汉双语编纂出版志书、年鉴,编纂出版《峨边彝族志》、地方综合年鉴彝文版。(责任部门:市县志工作处)
12. 加强对濒临失传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的整理与抢救。指导编纂《绵阳少数民族习俗》,积极支持彝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收集整理彝区古风民俗,完成《小凉山彝族古风》组稿编辑工作。(责任部门:市县志工作处)
13. 出版《西康通志》《四川羌族通志》。2019年完成《西康通志》《四川羌族通志》出版。(责任部门:省志工作处)
(四)大力保护传承乡村文脉
14. 挖掘整理农业谚语、时令节气、传统礼仪道德、风土人情等传统文化。支持成都市编纂出版风土人文丛书,启动《都江堰·青城山道教文化志》编纂工作;支持绵阳市所辖县(市、区)建设村史馆(室),收集、整理绵阳市挂牌保护的传统建筑资料;支持德阳市挖掘整理地方志地情资源,支持中江县沼源村全国沼气博物馆建设;开展传统村落资料征集工作。(责任部门:市县志工作处)
15. 开展对传统技艺、民俗文化等地情资料的整理开发。组织编纂《四川传统村落记忆》,计划2021年出版。(责任部门:省情信息工作处)
(五)做好地震感恩文化记录
16. 汇编出版抗震救灾成果。2019年完成《四川“8·8”九寨沟地震抗震救灾大事记》《四川“8·8”九寨沟地震抗震救灾文献辑存》内部印刷。(责任部门:省志工作处)
17. 做好汶川特大地震重灾市(州)、极重灾区、重灾区县(市、区)抗震救灾志编纂指导、审查、验收工作。指导绵阳市、广元市做好《汶川特大地震绵阳抗震救灾志》《剑阁抗震救灾志》《广元市利州区抗震救灾志》编纂出版发行工作。(责任部门:市县志工作处)
(六)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18. 继续做好资政服务。结合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时事热点谋划“资政”选题,深入开发利用地情资源,继续编印《资政参阅》《四川要闻》,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鼓励各地围绕中心做好地情书、读本编纂及资政报告编写工作。(责任部门:综合处、省情信息工作处)
19. 创新形式开发利用方志资源。与喜马拉雅FM合作开展川酒、川菜等特色文化专题推广;开展“方志四川”电台音频节目制作,对四川省志《川剧志》《方言志》《大熊猫志》等特色分卷开展音频制作、发布;继续为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名优土特产品牌塑造等提供佐证服务,组织编纂《四川地理标志产品大观》,计划于2020年出版;加强与全国各省地方志机构和省内地方志机构的联系交流,继续开展交换、赠送志书活动。(责任部门:省情信息工作处)
20. 加强部门协作,推进特色志书出版。积极与自然资源厅、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协作,推进《川金丝猴志》《四川江河志》《四川自然保护区志》编纂出版。(责任部门:省志工作处)
21. 编纂出版《四川当代史》《四川简史》。2020年全部完成《四川当代史》7卷审查验收工作,完成《四川简史》编纂出版。(责任部门:市县志工作处)
22. 积极推进《四川地情》编纂出版;按年度翻译出版《四川年鉴》(英文版)。(责任部门:四川年鉴社)
(七)助推传统美德传承
23.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大对乡贤文化、家风家训、慈孝文化等文献的整理、传播,开展家谱、族谱搜集整理及数字化。支持成都市编纂出版《崇州家风故事》;支持绵阳市传承家规家风系列专题片《北宋状元苏易简》《忠孝御史赵成庆》《孝感动天刘沉香》的资料收集、方案论证、脚本审阅工作及家谱、族谱收集工作;支持广安市与各区县史志办编纂出版地情文献《广安家风》等书籍。(责任部门:市县志工作处)
(八)助力公共文化服务
24. 着力推进各级方志馆建设。加强方志馆建设,强化办馆特色,突出全方位地情展览展示和地情信息服务;加快方志馆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打造方志馆服务品牌。(责任部门:省情信息工作处)
25. 注重地方志成果数字化。对尚未扫描的四川志书进行数字化扫描;向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征集志书、年鉴、地情书、史志期刊电子版,丰富数字方志馆数据库内容。(责任部门:省情信息工作处)
(九)强化方志资源开发利用
26. 推进地方志成果转化。结合时政热点,编发专题文章及四川民族文化、红色文化、乡村文化、慈孝文化等特色文章,通过四川省情网、“方志四川”微信、微博、人民号、澎湃号、头条号、搜狐号、企鹅号等平台发布,展现地方志历史价值和独特文化魅力。(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四川年鉴社)
27. 强化地情资源整理。开展地情文章组稿工作,从2019年起,每年编辑出版一辑《蜀韵纪事》,内容从上一年度微信发布的文章中选取。(责任部门:省情信息工作处)
(十)注重年鉴编纂出版与应用
28. 推动《四川年鉴》提档升级,2019年起建立市(州)及县(市、区)两级综合年鉴篇目审查验收制度,指导市县两级在保质保量完成一年一鉴的基础上,打造精品年鉴;适时开展年鉴评奖活动。(责任部门:市县志工作处、四川年鉴社)
29. 继续推进教育厅、科技厅、交通运输厅、省体育局、省统计局、共青团四川省委、成都铁路局、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等部门编纂出版部门(行业)年鉴。(责任部门:省志工作处)
(十一)构建“互联网+地方志”模式
30. 加快建设“四川数字方志馆”。运用四川省情网,“方志四川”电台、微信、微博、人民号、澎湃号、头条号、搜狐号、企鹅号等新媒体,形成多点多层级立体传播格局;指导市(州)地方志办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形成四川地方志系统网站群;探索微信编辑及运营模式革新,持续做好各宣传平台内容更新维护。(责任部门:省情信息工作处)
(十二)打造期刊品牌
31. 办好《巴蜀史志》及市县级方志期刊。结合时事热点、工作重点以及重大纪念日活动,及时调整开辟新专栏,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推动《巴蜀史志》全面改版,从容量和质量两方面着手,增加定向约稿,灵活稿酬,扩大受众面,提高办刊水平。(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宣传处)
32. 加强期刊工作调研与培训。每年组织对方志期刊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及时掌握各级方志期刊工作情况,交流学习办刊经验,指导解决存在问题;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全省地方志宣传、信息暨期刊工作培训会,通报情况,培训业务,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组织全省方志期刊主编不定期参加中指办举办的相关培训。(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宣传处)
33. 拓宽期刊宣传渠道。推进全省各级方志期刊主办单位主动与中国知网、国家哲社期刊数据库、维普资讯、超星期刊域出版平台、博看网等期刊网站和数据库合作,拓宽方志期刊传播力与影响力;全省各级地方志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期刊文章。(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宣传处)
34. 发挥学会理论研究人力资源优势。积极推动各级地方志学会主动作为,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挖掘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项目和课题,为方志期刊提供优质稿件,丰富期刊内容。(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宣传处)
三、强化组织保障抓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保障
35. 明确思想导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继续鲜明“以支部建设为引领,以政治建设为首位,以作风建设为重点,以方志事业为纽带,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方志队伍”导向,切实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巩固团结向上的工作局面;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注重从制度层面入手,强化廉政风险点防控。(责任部门:综合处)
36. 加强工作保障与督查。按“一纳入、八到位”的地方志工作要求,做好《四川省地方志系统贯彻落实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要素保障工作,强化督查督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责任部门:综合处)
(二)积极主动作为,营造法治环境
37. 加强调研,推进依法治志。争取各级人大教科文卫委和司法部门支持,每年开展执法调研,重点调研两个《条例》和《意见》《规划纲要》《发展规划》落实情况;围绕全国史志立法和四川地方志法规修订开展调研。(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宣传处)
38. 强化学习,提升法治意识。积极推进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开展学法活动;运用新闻媒体、期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通过“国家宪法日”“全民普法”“志书七进”等活动开展依法治志宣传教育。(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宣传处)
39. 组建队伍,增强法治力量。继续推进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争取司法部门支持,加快执法证办理,推动执法队伍建设,实现持证执法、亮证执法。(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宣传处)
(三)加强队伍建设,培养方志人才
40.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稳妥推进干部选任和轮岗交流,把事业需要、岗位需要与人选条件紧密结合起来,让好干部用当其时、用得其所,各尽其能、各展所长。对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干部及时调整。(责任部门:综合处)
41. 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多让年轻干部到基层岗位、一线岗位、艰苦岗位实践历练,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把讲政治、业务精、敢担当、作风好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到中层领导岗位。继续从基层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办机关,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责任部门:综合处)
42. 加强制度建设。以好的制度涵养良好干部作风。及时抓好机关管理制度修订工作,抓好已出台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帮助干部把不良作风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责任部门:综合处)
43. 注重干部培训。依托省内红色教育基地举办四川方志系统干部培训班,每年1—2期;继续选派干部参加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省直机关党校举办的培训班;继续组织省直部门(单位)志鉴培训,每年1期;继续举办市县地方志业务培训班,每年1—2期。(责任部门:综合处、省志工作处、市县志工作处)
44. 结合“七一”,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结合年度工作总结会,评选嘉奖一批优秀公务员。将评选先进的过程转化为学习先进的过程,激励党员、干部向更高标准看齐,在地方志事业创新发展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责任部门:综合处、机关党委)
45. 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全省地方志专业人才资源,广泛吸纳研究巴蜀文化、民族文化、乡村文化的专家学者,不断充实完善全省地方志专业人才库。(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宣传处)
46. 抓好地方志理论研究。每两年下达一批地方志课题,举办一次全省方志理论研讨会,适时确立重点调研课题,鼓励、引导全省地方志工作机构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资治育人等方面加强研究,形成理论成果,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导向性作用。(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宣传处)
附件:《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方案》主要任务、保障落实分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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