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报送第五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 (年鉴类)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中国地方志学会决定于2018年上半年开展第五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省地方志办负责四川省的初评工作。各市(州)志办、省直部门需向省地方志办推荐本地、本部门优秀年鉴,省地方志办组织专家进行初评。为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年鉴要求及数量
(一)市(州)(含副省级城市)地方志办公室负责推荐本行政区域2017年公开出版的地市级综合年鉴(2017卷)、2017年公开出版的县级综合年鉴(2017卷)、公开出版的专业年鉴(2017卷)。两年或两年以上合卷本年鉴不在推荐范围之内。推荐具体数量为:各市(州)推荐本市(州)综合年鉴1部;在各市(州)统计报表基础上,测算推荐县级2017卷公开出版综合年鉴、部门年鉴数量如下:
市(州) | 县级公开出版综合年鉴数量(部) | 按15%测算推荐数量(6部以下推荐1部) | 公开出版部门 年鉴数量 | 按10%测算 推荐数量 |
成 都 | 20 | 3 | ||
自 贡 | 6 | 1 | ||
攀枝花 | 5 | 1 | ||
泸州 | 1 | 1 | ||
德阳 | 5 | 1 | ||
绵阳 | 4 | 1 | ||
广元 | 2 | 1 | ||
遂宁 | 0 | 0 | ||
内江 | 1 | 1 | ||
乐山 | 2 | 1 | ||
南充 | 7 | 1 | ||
宜宾 | 10 | 2 | ||
广安 | 5 | 1 | ||
达州 | 7 | 1 | ||
巴中 | 5 | 1 | ||
雅安 | 7 | 1 | ||
眉山 | 6 | 1 | ||
资阳 | 2 | 1 | ||
阿坝 | 5 | 1 | ||
甘孜 | 8 | 1 | ||
凉山 | 7 | 1 | ||
合计 | 115 | 23 |
(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报送公开出版的专业年鉴(2017卷)。
二、推荐标准
评审活动以百分制量化,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1.框架覆盖全面、分类科学、层次清晰、领属得当、编排有序。(10分)
2.资料真实、准确,能正确反映事物发展的脉络和轨迹,并具有为现实服务的价值和存史的价值。(15分)
3.内容存真求实,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10分)
4.条目选题选材有效、新颖、准确、系统,有效信息含量大,记述要素齐全。无违规记述涉密问题或敏感问题等情况。(15分)
5.框架、内容年度特点和地方特色突出。(10分)
6.记、图、表、录等表现形式配合得当,使用规范。地图选用符合要求。(10分)
7.各层次标题简洁、准确、规范。(5分)
8.具有完备的检索系统。(5分)
9.使用记叙文、说明文等文体,文风朴实,记述流畅。(10分)
10.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数字、计量单位使用和图片选用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5分)
11.其他方面。(5分)
有下列问题之一者,不予推荐。
1.思想政治观点错误。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对外政策及对港澳台政策等。
3.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
三、评审费用
初评阶段费用,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解决。
四、报送要求
(一)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省直部门负责将推荐的本行政区域年鉴统一报送省地方志办,报送时寄送参评年鉴4本,同时汇总填报《各市(州)推荐参评年鉴情况表》(附件2)、《第五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申报表》(附件3)、《各市(州))2017年公开出版年鉴情况表》(附件4)(附件2、附件3、附件4,书面与电子版同时填报)。
(二)省直部门报送时需寄送参评年鉴4本,同时填报《第五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申报表》(附件3)(书面与电子版同时填报)。
五、报送时间
2018年4月30日前报送。
(一)市(州)年鉴报送
联系人:张华 电话:86522554
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21楼20号
邮 编:610012 电子邮箱:sxzgzc123456@163.com
(二)省直部门年鉴报送
联系人:冯国梅 电话:86522076
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20楼4号
邮 编:610012 电子邮箱:179548493@qq.com
附件:1. 第五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实施方案
2. 各市(州)推荐参评年鉴情况表
3. 第五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申报表
4. 各市(州)2017年公开出版年鉴情况表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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