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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5 11:30:12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志集中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地方志办政策法规宣传处 发布时间:2016-03-03 10:17: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省级各部门地方志机构:

地方志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瑰宝,承载着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当今的历史使命,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多次对编史修志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地方志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安排,全省地方志事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为积极营造依法治志的良好局面,充分展示地方志成果,弘扬地方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升地方志存史、资治、教化、育人功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拟结合“十三五”开局年、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10 周年、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机构恢复建立35周年等主题,在全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地方志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执行。

一、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刘延东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

(二)《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三)地方志事业发展历程;方志工作者投身事业、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社会公众积极支持、踊跃参与地方志工作的行动和事迹。

(四)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成就、突出经验。

二、时间安排

(一)制定宣传工作方案。2016年3月31日前,各市(州)地方志工作机构制定本地宣传工作方案并报省地方志办备案。

(二)开展宣传活动。2016年4-12月,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力求突出实效、简朴热烈。

(三)评比宣传工作单项奖。2017年1月,省地方志办根据各地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评选出2016年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三、宣传活动方式

(一)开展“笔尖上的方志”宣传活动。围绕宣传主题,向社会公开征文,并积极组织地方志系统干部职工撰写稿件,收集、整理地方志工作信息,在各类报刊和方志期刊上发表、报道,全面宣传地方历史文化、地方志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地方志事业发展历程等,努力形成全社会认识、理解、支持地方志工作的大好局面。

(二)开展“话筒里的方志”宣传活动。借助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等重大节日、重要纪念日和宣传日等时机,开展工作座谈、主题演讲、法规宣讲、方志讲堂、成果“七进”等活动,切实把方志文化、方志法规、方志精神、方志事业讲够、讲透、讲活,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地方志、参与地方志。

(三)开展“指尖上的方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众网站、方志网站、官方微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更新地情资料信息和方志动态信息,鼓励和倡导全社会读志、传志、用志,提升方志文化传播能力、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四)开展“镜头里的方志”宣传活动。积极争取各地电视台、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的支持,通过拍摄记录片、电视专访、新闻报道等形式,用镜头记录下地方志事业发展的艰辛历程,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扩大宣传范围,及时报送宣传工作信息和相关图片、音像资料。

(二)创新形式,务求实效。要结合本地实际,综合运用理论宣传、电视宣传、报刊宣传、网络宣传、社会宣传等手段,多途径、多平台、多角度、多层面开展宣传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三)丰富内容,营造氛围。要紧跟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趋势,紧抓领导论点、时事热点、关注焦点、工作亮点,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刊、移动通讯、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不断提升宣传效果,扩大地方志的社会影响力。

(四)加强安全,做好预案。各地各部门在制定活动方案时应增加安全预案及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防范,确保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联系人:省地方志办政策法规宣传处 谢灵慧,电话:028-86522061,13990400977,邮箱:bsszbjb@163.com。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来源: 省地方志办政策法规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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