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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报送2011年度报表及工作总结的通知

作者:臧国亮 发布时间:2011-11-14 08:28:20 浏览次数: 【字体:

 

 

 


川志函〔201167

 

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关于报送2011年度报表及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

现将2011年度报表及工作总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须对所属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情况进行汇总,以市、州为单位填写上报。统计报表沿用去年表格,也可在四川省党政网省志编委网页和四川地方志网下载。

二、报表内容时限为201012120111130。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不得相互矛盾。

三、统计表应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标注要求填写,无内容项目处填。由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四、请各市、州于1210日前将纸质(2份)及电子文档年度统计表、年度总结报省志编委市县志工作处。省志编委将对年报情况向全省通报。

系人:孙玉峰、臧国亮。电话:02886522258。邮箱:SXZGZC123456@163.com


(此页无正文)

 

 

 

 

 

 

 

 

 

 

 

 

 

O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地方志  工作  年报  通知

抄送:编委会主任、副主任

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综合处     20111114

(共印35份)

统计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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