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志(1986—2005)》第三十九次终审会召开
2018年12月4日上午,《四川省志(1986—2005)》审核委员会第三十九次终审会在省地方志办会议室召开。受省政府副秘书长钟承林委托,省地方志办党组书记、主任、《四川省志》总编陈建春主持会议。
此次会议集中审查了《四川省志·民航志(1986—2005)》《四川省志·乐山大佛志》(以下分别简称《民航志》《乐山大佛志》)两个分卷。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副巡视员庄贵庆、乐山大佛景区石窟研究院副院长张宇分别代表分卷编纂委员会向《四川省志(1986—2005)》审核委员会汇报了《民航志》《乐山大佛志》的编纂情况。分卷复审组介绍了业务指导和复审情况。审核委员会通过审查志稿、听取汇报、会议终审的形式对两个分卷涉及的政治、保密、体例、史实等内容进行认真评议,并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
审核委员会认为:《民航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客观记述了1986-2005年四川民航事业发展历程,展现了全省民航事业发展成就和经验。送审稿观点正确、体例完备、资料翔实、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具有鲜明的行业特点、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志稿符合中指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和《四川省志》质量要求的有关规定,同意通过终审,按终审意见修改完善后交付出版发行。
审核委员会认为:《乐山大佛志》作为本轮志书增设的特色志分卷,记述了世界自然文化双遗产——乐山大佛的自然地理、风景名胜、文物宗教、文化名人、行政建制、保护管理等内容,全面记述了乐山大佛的历史与现状,重点体现了乐山大佛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送审稿资料翔实,内容丰富,文化特色鲜明,原则通过终审。由于该志记述时限较长,史实内容需请终审专家再次把关,特设定终审修改专家审验程序。请《乐山大佛志》牵头承编单位——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终审会意见修改完善后,送交终审专家审验,审验合格后交付出版发行。
至此,《四川省志(1986—2005)》93个分卷已有79个分卷通过终审验收。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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