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发挥地方志在乡村振兴中的文化支撑功能 四川启动实施乡村记忆工程
川报观察记者 钟振宇
为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铸魂聚心”作用,根据中央、省委有关乡村振兴文件精神,10月21日,省地方志办印发《关于地方志服务乡村振兴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启动实施乡村记忆工程。
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推动乡村振兴,重视、研究、借鉴地方志蕴含的历史信息和地情文化,可以让乡村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村社的过去、把握当下、开创未来,有助于丰富知识、开阔眼界、提升素养、增强自信。地方志部门必须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主动作为,勇于作为,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政、育人”功能,在乡村振兴规划编制、文案创意到具体实施上,让地方志承载的文化成为乡村振兴出谋划策、出力出彩的有力支撑,承担起借史鉴今、启迪后人的光荣使命。
《意见》提出实施乡村记忆工程。重点编纂出版《四川省乡镇简志》丛书,将其作为省市县三级志书的延伸和补充,全省21个市(州)要力争在未来3年内完成编纂工作。乡镇简志将全面、系统记载全省基层政权、乡镇镇区沿革、变迁、管理体制,介绍环境资源与人口、经济发展、社会状况、名胜古迹等类目。同时,按照中央有关部门要求,推动名镇名村志书编纂,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名镇名村志文化工程项目,留存乡村记忆;鼓励各地精编地方《简史》《概览》《歌谣》等地情书籍,为地方经济发展、形象宣传、学习培训服务。
我省提出,要支持各地展陈场馆建设。地方志工作部门要积极参与镇情馆、村史馆、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博物馆等建设,整合推进方志馆(室)建设;收集整理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加大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等遗产文化资料收集整理,推动乡土文化活态传承。
《意见》要求,深度挖掘乡村文化内涵,推出一批可资借鉴的资政报告,助推乡村产业发展;积极为原产地标识认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名优土特产品牌塑造等提供佐证服务,助力“川字号”品牌创建行动;加强巴蜀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及藏、羌、彝、苗等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研究保护和开发利用,推动名村、名镇、名山、名水、名街和大熊猫、金丝猴等特色志书编纂及成果转化,为推动乡村旅游服务;注重农耕文化、文明公约、村规民约、新乡贤文化、家训家规的挖掘提升,培育新型农民,涵育文明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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