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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志办来川交流调研地方志立法工作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3-30 21:07: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3月28日下午,广东省地方志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丘洪松率广东省法制办行政法制处、省地方志办立法起草小组相关人员一行到四川省地方志办交流调研地方志立法工作。四川省地方志办党组书记、主任马小彬会见丘洪松一行。四川省地方志办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孝平主持座谈会。

会上,王孝平详细介绍了四川省地方志立法工作的经验以及对广东省地方志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他指出,2003年四川省率先在全国出台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2007年出台《〈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2013年在全国率先修订地方性法规,主要基于四川省委、省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高度重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法制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法规对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实事求是的反映,尤其是省地方志办每年联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法制办开展执法检查,为全省市州特别是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有力推动了地方志工作真正实现齐抓共管和“有为才有位”的良好局面。他表示,广东省将地方史、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方志馆等列入地方性法规草案,增加有关法律责任的条款,切合当前地方志事业快速发展的实际和人民群众不断增加的地方志文化需求。他建议,广东地方志地方性法规草拟要注意体现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重要精神,把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一纳入、八到位”的要求转化成法治思想和法律条文,体现权责对应,明确法律责任和奖惩措施,增强地方性法规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川省法制办文教法制处调研员温晖、省地方志办政策法规宣传处处长熊倩等具体介绍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制定、修订、执行等工作情况,指出把地方志法规纳入每年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范畴、利用报纸电视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是推动各部门认识、支持地方志工作的好办法。

丘洪松对王孝平和与会人员分享的经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四川省地方志法治化工作一直领跑全国,在长期的执法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经验和深入的思考。本次学习调研收获良多,启发了广东省地方志立法工作思路,为地方性法规草案的修改完善提供了重要借鉴和参考。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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