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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志编委召开省级部门(行业)年鉴编纂工作座谈会

作者:邓肖亭 来源:省志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3-12-24 17:23: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3年12月17日,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在成都召开省级部门(行业)年鉴编纂工作座谈会。省志编委副主任罗亚夫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省直部门、中央驻川单位、国有大企业已经开展或准备开展年鉴工作的25家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新修订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2013年11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省志编委副主任罗亚夫通报了《条例》修订情况并对《条例》增设条款作了解读。他指出,《条例》中关于地方志组织与编纂的法律关系、部门志鉴编纂、民族地区修志、方志馆建设等都纳入法律调整,对全省开展地方志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参会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实施。省交通厅史志总编室和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志编办等单位就编纂部门(行业)年鉴的队伍建设、质量体系建设和多年来积累的年鉴编纂经验做了交流发言。参会的部分单位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年鉴编纂工作情况,并对如何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了有益建议。罗亚夫要求开展年鉴工作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年鉴工作的管理,科学推进部门(行业)年鉴工作良性开展。要从四个方面入手抓好年鉴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对部门(行业)年鉴编纂工作的领导,无论综合年鉴还是部门(行业)年鉴都是政府行为,是官职官责。要按照“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原则,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要调配好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二是从严把握年鉴收录的信息,年鉴承载的信息要体现真实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严肃性原则,要坚持正确的编纂指导思想,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运用到年鉴编纂的实际工作中。三是做好年鉴的出版和评奖工作,让年鉴成果为社会服务,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有效利用。四是认真开展年鉴工作研究,提高年鉴编纂水平。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推进全省部门(行业)年鉴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增强区域发展软实力,谱写伟大中国梦·四川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 省志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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