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编委会领导来绵竹调研
2009年9月29日,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马小彬,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法宣处处长汪毅在德阳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李开元、副主任郑洪英等陪同下,到我市地方志办公室调研。市志办主任巩桦汇报了我市地方志工作开展情况及当前面临的问题。省志编委会副主任马小彬对我市地方志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指出,“按照《地方志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主要是: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依照我办现在的机构现状显然已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地方志工作很苦、很累,经常不被重视和理解,加上长期以来机构体制的不完善,给方志工作带来了诸多的不便。”他强调,地方志要在这次机构调整中,进一步调整体制,依法完善机构的规格、职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议参照省里的设置,成立绵竹市地方志工作委员会(实体),由分管地方志工作的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市志办领导任常务副主任,业务股室要健全,以保证依法行政,依法修志,保证我市地方志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在地方志设施建设上马主任要求,要像档案馆建设那样建立方志馆,要有500平方米的陈列馆和展示厅,要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办公设施,为查找资料提供便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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