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省级部门地方志机构考察团赴广西考察学习报告
与广西志办同行展开座谈
参观广西方志馆一楼的史志博物馆
2012年7月3日,省志编委牵头,11个省级部门地方志机构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团由省志工作处处长陶利辉同志带队前往广西考察学习。此行采取实地考察、座谈介绍经验等方式,通过与广西志办深入交流,重点考察了广西地方志业务规范、标准制定及实施情况,三级志书、年鉴编纂情况,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以及方志馆建设情况。在广西志办的鼎力支持下,历时五天的考察学习活动圆满结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广西地方志机构概况
(一)地方志工作机构的历史及现状。
广西地方志工作机构可追溯到民国时期,1932年广西成立省修志局,后更名为广西通志馆。1959年8月,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会议决定重新成立自治区通志馆,此名称沿用至2006年1月,之后改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广西志地方志机构已经成立80周年,目前志办正在筹备一个隆重的纪念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现设有秘书处、通志指导处、市县志指导处、年鉴处、古籍整理处、地情信息处等6个处。事业编制52名(其中工勤人员8人),实行参公管理。另有聘用人员10人。至2010年,全区14个市、75个县(市)和大部分市辖区设有地方志常设机构。此外,承担修志任务的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直属驻桂单位也设有《广西通志》的专志编辑室。
(二)方志馆建设情况。
2008年,正式立项建设广西方志馆。2011年11月正式开馆。新方志馆7层、总面积6000多平方米。现存藏了历代纂修的全国“一统志”、地方古籍旧志、地方历史文献和全国新编三级志书10多万册。
尤其方志馆一楼的广西史志博物馆,面积约700平方米,运用文字、图片、雕塑、实物和现代媒体信息技术,较全面地展示了广西地方志编修成果及广西历史概貌、区情发展变化等。
二、广西方志的规范、标准及方志编纂利用情况
(一)关于业务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2006年5月,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后,广西地方志办开始致力于推动在广西制定相关的立法工作。2008年广西志办曾赴四川学习地方志立法工作。2008年6月30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2008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为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推动全区地方志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在征求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2009年先后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地方志书评稿规定》(桂志编发〔2009〕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地方志书出版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地方志书审查验收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综合年鉴编纂规定》。同时,每年年底的地方志工作督查,都将检查贯彻落实条例及实施办法的情况列入其中。
(二)广西方志、年鉴等编纂及开发利用。
据统计,1949年以前,广西共编纂方志627部,其中现存250部左右。627部志书中,通志类21部,其他各类606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西第一轮修志于1981年启动,2010年完成。经过努力,广西共编纂出版自治区、市、县三级志书 181 部,其中广西通志专志88卷。广西第二轮修志工作于2000年启动,计划2017年完成,第二轮计划编修三级志书212部,其中《广西通志》专志85卷,目前已出版 7卷,已审查验收16卷,已评议27卷,正式启动编纂81卷,4卷尚未启动。
1985年省级综合年鉴《广西年鉴》创刊,一年一鉴。2010年8月正式开通广西地情网,现地情网数据库包括三级志书173种、自治区级综合年鉴18种及广西地方志期刊等文献资料,计2亿多字。目前,广西基本形成了志、鉴、库、馆、网的立体修志新格局。
2008年启动广西古籍丛书(府州县志系列)整理出版工作,目前已整理影印了清《(雍正)广西通志》等4部旧志和民国典籍。明《(万历)广西通志》等4部正在整理、影印、重排中。随着影像技术的进步,在继承传统修志的基础上,广西方志形式方面有所创新,已摄制出版和正在摄制《广西之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志》等系列影视志有六七部。
三、广西的几点经验及启示
通过本次考察学习,我们认为广西地方志编修工作有不少可取之处。如关于《中共志》、《民主党派工商联志》等涉及领导部门和多家单位共同承修志书的编修经验,关于志稿终审模式,稿酬支付政策等,都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一)关于领导部门和多家单位承修志书的编修经验。
以《中共志》为例,与四川省情况类似,《广西通志·中共志》启动较慢。广西志办领导多次与自治区党委分管领导沟通,后来组建编纂班子,并在区档案局组建总编室,由组织部、宣传部抽调人员。班子和机构搭建起来后,向财政提出30万元经费的报告,最后批给61万。经过几次培训,组织部等省委部门积极性提高。目前,《广西通志·中共志》初稿已经完成,但初稿交给自治区区档案局总纂,总纂环节又面临无人负责的局面,并且在提出各部门返回修改方面档案局无法推动工作,后在广西志办的协助下,找到已退休的原广西通志馆副馆长,也是第一轮的副主编,总编室以每月两千元聘任,目前总纂统稿进展顺利。
《广西通志·民主党派工商联志》由区委统战部牵头,各民主党派参编单位副职负责,由区民盟一位联络员负责召集各单位开会。在篇目设置上突破一般规范,一个党派一篇、下分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篇,并且大体各章都按这个框架去编写。目前已完成初稿,但质量方面还有待提高,资料缺漏尚多。目前广西志办提议由负责总纂的人员先分阶段、再分块写出概述,以形成较高质量的稿子。
(二)广西“审稿委员会”终审模式。
从2012年开始,《广西通志》从验收到出版环节采取“审稿委员会”模式,“审稿委员会”在地方也称“学术委员会”。其操作程序为:首先,建立专家库,库里共有64名专家,主要为广西志办内部人员,另有20多个办外专家。其次,拟定终审方案,对送审稿分类后,从专家库中抽取13或15名专家,召开终审预备会进行合理分工后,每位专家分别对各自负责的部分进行为时一个月左右的审读。后召集各个专家开终审会,每位专家需提出书面意见并在会上发表,对各自负责的部分能否通过终审提出明确意见并并投票决定志稿是否通过。投票时承修单位实行回避,投完票再进来,宣布投票结果。最后,通过或原则通过后,拿一个综合意见,返给承修单位修改 改完后返回联系人审阅,然后再交给出版社。
我们认为,这种“审稿委员会”终审模式有两点好处:一是这种由不同领域和专业背景专家组成的“审稿委员会”提出的意见更为全面、综合、科学、细致,因为省(区)志的各分卷涉及多个部门(行业),专业及行业跨度大,靠少数专家提出的意见固然比较专业,但其综合性和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些分卷会略欠缺。二是能减轻志办的压力,由于“审稿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应该更为全面、综合、细致,对承修部门修改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能减轻志办工作人员的审稿压力。另外,独立的“审稿委员会”投票决定志书能否通过终审,这样在程序上保证了公平与公正,“审稿委员会”投票的独立性一定程度上能增强承修部门的责任感,同时能使志办较好摆脱各种人为干扰的压力。
(三)关于《广西通志》稿酬的支付。
《广西通志》各分卷编纂工作基本由承修单位在职人员承担,关于稿酬支付也一度给他们造成一定困扰。目前广西的操作办法是按正式出版物有关规定,撰稿1000字80元,稿费由各单位支付,志办审稿费按10000字80元执行。据悉,广西各厅局对这一政策十分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编修和审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广西通志》的编修进度。
除以上几点经验及启示外,我们认为,广西志书编修形式方面的创新值得我们学习,如摄制《广西之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志》等系列影视志等,这种形式在四川目前基本没有见到。此外,在与广西志办座谈中,四川的同志也总结了一些经验。如省经信委原副巡视员申群奇指出,人员调配合理才能保障志书编纂工作的顺利推进,《四川省志·工业经济志》涉及众多行业,在篇目设置上每个行业设一篇,各部门选一个熟悉的人,其中编委会主任由省经信委二把手担任,人员得力大大推动了志书编纂的速度。川剧研究院杜建华院长指出修志要找内行,《四川省志·川剧志》虽然仅两个川大历史系新来的研究生负责,但因为是专业出身,上手快,目前已经拿出初稿并进行初审,而总纂阶段一定找一个行内的专家。省商务厅综合处王荣国副处长提出修志的“三专”:专门班子、专业人员、专项经费,指出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协作、行业配合是重要保证。王处长还就志书资料搜集,鉴别,如何编写长编介绍不少宝贵经验。省委保密办李明保调研员提出四川的方志资源可尝试与产业结合,可为打造类似广西《印象·刘三姐》之类的文化产品提供素材和服务。这些都值得我们思考。
可以说,此次考察学习收获颇丰,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既要多借鉴兄弟省市地方志工作的经验,取长补短,也要坚持和发扬自身优点,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省级部门地方志工作常态化的路径,通过地方志工作的强力推动,为建设西部文化强省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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