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四同步”推进地方志工作
2017年,芦山县委、县政府采取“四同步”措施,扎实推进地方志工作,促进依法治志常态化,取得明显成效。
“四同步”是:县委、县政府将地方志工作与全县各项工作一起同步部署、同步督查、同步考核、同步见效。一年来,县委、县政府将地方志工作纳入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和日常性工作督查内容之一。全年县委、县政府目标督查室及县重建办共发出地方志工作督查通知和有关文件38份,县地方志办会同县委、县政府目标督查室及县重建办分别深入全县9个乡镇和27个县级部门进行地方志工作督促检查与指导,全县地方志工作进度明显加快、地方志工作基础更加牢固。续修《芦山县志》(约120万字)已完成编委会复审;《汶川特大地震芦山抗震救灾志》(约50万字)已交付出版印刷、12月底正式出书;《“4·20”芦山强烈地震芦山县抗震救灾志》(约150万字)已完成初稿统纂修改;完成了《“4·20”芦山强烈地震芦山县灾后恢复重建大事记》(第二卷)和《芦山年鉴》(2017)的出版发行;完成了《芦山古典诗文辑注》(辑注作品320多件)初稿编纂等。
“四同步”举措强力推进了芦山县地方志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芦山县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来源:
芦山县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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