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方志破难题—芦山县运用地方志成果成功破解历史遗留问题集访案
2008年12月10日,芦山县地方志办接到一个特殊的任务:县上有关领导讲,本县一乡镇有17户场镇居民自1990年起,多次集访县上和市上,要求政府退还在大跃进时期平调属于自己私有财产的住房。后经县级有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确认其上访理由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并从经济上给予了适当补偿。但上访居民认为补偿标准太低,要求按现行有关标准赔偿,数额达500多万元。为此,17户居民针对补偿标准问题又开始了新一轮持续不断的上访,并声称:如县上不按标准解决,就上访省上和中央。县上针对这一集访事件,专门成立了由县有关领导牵头、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和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共26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全力以赴处理此事。经三年多时间的处理,始终找不到有效的解决办法,此事处于僵持状态。县上有关领导当时找到地方志办公室,要求县地方志办从县志和其它史料方面上认真查找一下,看能否从中找出有助于有效解决此问题的政策史料。我办迅速组织力量,调阅了50多万字的信访材料和有关县志、史料等,然后,对县志和有关史料中各个历史阶段有关房屋财权制度的记述内容进行了认真疏理和研究,并走访了解了10多位对历史政策比较知情的人士,终于仅用了16天时间,便交出了一份令县上意想不到的答卷。县地方志办得出的结论是:上访居民的诉求不成立。县委、县政府拿到我办报送的结论材料后,便立即召集上访居民,当面答复了重新调查处理的结果和理由,上访居民口服心服、无一反驳。这一前后长达20年之久的群访案件最终依靠地方志的特殊作用得以解决,彰显了地方志资政服务的特殊功用,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其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芦山县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