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加强农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集体“三资”管理使用
近日,乐山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集体“三资”管理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把农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集体“三资”的管理使用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村改革、基层治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农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支持各地进一步管好用好农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集体“三资”,全力化解农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闲置浪费、低效利用、自然损毁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筑牢农村党风廉政制度防线。
目标任务为:2021年年底前,全市农村闲置的各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全面盘活利用,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成运行,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2022年年底前,覆盖市、县、乡、村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全面建成;2025年年底前,全市实现“多规合一”实用性乡村规划全覆盖,建成100个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全面实现农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
主要措施为:一是加快盘活闲置资产。及时落实管护措施,全面开展确权颁证,合理选择盘活路径。对于闲置的农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合理选择乡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五个一批”(充实办公用房一批、改作公益用房一批、支持产业发展一批、市场化处置变现一批、补充国有资本一批)、农村集体资产“四个一批”(便民服务提升一批、公益事业改建一批、集体经济使用一批、市场运营开发一批)等盘活路径,实行“清单制+责任制+ 时限制+销号制”管理。群策群力联动攻坚,鼓励各地探索建立“权力下放、收益共享”机制。
二是建好用好县级“公物仓”。落实仓储场所,加快建立设计科学、管理规范的县级“实体公物仓”“虚拟公物仓”,实行集中管理,建立网上“公物超市”,完善运作机制,统筹配置资源,最大限度提高资产利用率。
三是全面编制乡村规划。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乡村规划编制,尽快实现乡村规划全覆盖。突出乡村特色,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打造具有巴蜀韵味、乐山特色的“富春山居图”。强化规划约束,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
四是扎实推进重点改革。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运营机制,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深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全面覆盖市、县、乡、村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将农村资产资源的经营权、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流转等纳入交易范围。
五是创新发展集体经济。着力解决“缺能人”“缺动力”“缺路径”问题,大力实施人才进村工程、“头雁孵化”计划,落实增收奖励,保障政治待遇,加强典型宣传,合理选择资源开发型、资产运营型、服务增收型、园区带动型等发展路径,灵活选择自营、联营、出租、入股、托管等经营方式,在全市启动实施集体经济“百村示范”行动, 每年评选表扬一批“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
六是优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回头看”,全覆盖摸清家底;制定出台《加快推进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建成市、县、乡、村联网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行提级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加快补齐制度短板,确保各项政策规定和配套制度真正执行到位、见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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