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完成县级地方综合年鉴2020卷编纂篇目复审及内容质量抽查工作
广安市地志办根据省地方志办《关于开展市(州)地方综合年鉴2020卷编纂篇目复审及内容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于2021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组织对县级综合年鉴2020卷进行了篇目复审和内容质量抽查,并于5月12日向省地方志办上报了复审检查的情况报告。
这次篇目复审及内容质量抽查,由市地志办牵头,按照循环交叉审查的形式进行。通过检查发现,在年鉴篇目方面,存在继续沿用大篇结构,篇目分类不合理,缺项现象突出,分目有“独生子女”现象,类目、分目、条目有同名现象,存在总结式的条目标题,条目标题不准确等问题。在内容质量方面,存在专记过多、总结式内容较突出,概况和内视工作过多,党建与扶贫工作记述较乱,对年鉴资料加工程度低,图片选取不当、图片说明不准确,附录收录随意性大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广安市就如何提高全市年鉴编纂的整体质量,制订了具体的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年鉴审查机制。健全篇目审查制度,每年初由市地志办对各县(市、区)年鉴篇目进行审查,经审查后方可编纂;实行年鉴编纂稿逐级审核制度,由县(市、区)认真组稿、编纂和审核,把年鉴质量问题消除在编纂阶段;实行总纂稿部门联审制度,经同级宣传、统计、保密、法制等部门审查;实行送审稿上级审查制度,由市地志办对各县(市、区)年鉴总纂稿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送出版社出版。
二是规范年鉴编纂内容。严格执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提升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质量的意见》《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工作打造精品年鉴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编辑说明、篇目分类、条目标题、内容记述、图表选用、附录收录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严格编纂体例,体现各地特色,体现资料属性,提升年鉴整体质量。
三是加快年鉴编纂出版进度。全市在每年1月底前启动年鉴编纂工作,3月底前完成县级年鉴篇目审查工作,9月底前完成总纂稿并报市地志办审查,审查合格后,送出版社,12月底前印刷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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