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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地方志办深入区县检查指导地方志工作

来源:眉山市地方志办 发布时间:2017-04-10 17:42: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推进全市地方志系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完成2017年度各项目标任务,2017年3月28日—31日,眉山市地方志办先后对全市6个县(区)志办在《眉山市2017年度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后的工作部署落实及开展情况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各县(区)依法治志、志鉴编纂、地情开发、方志室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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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各县(区)志办主要负责人就《目标责任书》签订后的部署落实情况、特色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对地方志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作了详细汇报,市地方志办各科室分别就科室业务工作如何更好地开展进行安排部署,并提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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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督促检查,市地方志办对各县(区)2017年地方志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今年以来,各县(区)志办以学习贯彻《眉山市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的意见》为契机,认真落实省、市统一部署,地方志工作有亮点、有创新、有突破。在专业人员紧缺、工作任务繁重等诸多困难的情况下,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人才储备不足、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通过此次督促检查,结合市、县(区)实际,对今后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一)坚持依法治志。不断完善“一纳入、八到位”工作,加强地方志执法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地方志行政执法检查,实现“亮证执法”,做到“执法前有通知、执法中有记录、执法后有通报”。(二)抓好志鉴编修。要一如既往做好年鉴资料收集和编纂工作,进一步提高编纂质量,确保一年一鉴,公开出版。要组织开展乡(镇)志、村(社区)志编纂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做好《眉山市志》《乡镇简志》补充、核实、审查等工作。(三)加强宣传力度。在做好现有宣传地方志工作网页的正常运行及更新、维护工作基础上,要加大纵向宣传力度,实现省、市(州)、县(区)地方志系统网络资源共享。(四)完善方志室建设。要加强志书、年鉴、地情书籍、照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科学分类,规范排列,快捷检索,对已出版发行的年鉴、志书、地情书籍等,要整理好配套的电子版本,为方志馆数字化建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同时,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安全保管。有条件的县(区)志办要积极争取纳入当地档案馆建设项目统筹考虑。(五)信息报送及时、规范。要持之以恒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格式规范、内容及时,在保证数量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来源: 眉山市地方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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