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商企业集中行政指导
为积极响应省市场监管局和省网商协会联合发起的《四川省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平台自律公约》,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12月4日上午,广元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在广元市电商行业协会成立之际,对62家电商企业开展集中行政指导,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会上,广元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网监科负责人介绍了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通报了市级12个部门正在联合开展的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以电子商务经营责任和义务为重点,对《电子商务法》进行了宣讲。同时,对于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存在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刷单炒信等问题,要求电商企业认真对照检查,在平台治理、信息披露、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会议强调,电商企业要守法诚信经营,时刻保持底线思维,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要严格落实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做好亮标亮照、个人信息保护、公示交易规则、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工作,严禁野生动植物交易,严禁销售长江禁捕水域水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立足监管职能,坚持“包容审慎”与“严惩重罚”有机结合,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会议组织电商企业签署了《广元市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平台自律公约》,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杜绝虚假广告,树立广元电商企业良好形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
广元市地方志编纂中心供稿
终审:杨帆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