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委常委、秘书长汪树槐对眉山志书工作提出要求
2月6日,眉山市委常委、秘书长汪树槐在《四川省地方志工作简报》(第7期)刊发的《宜宾制发<规范>推进志书质量建设》一文上作出批示:我市应学习借鉴,制定相应规范。市史志编纂中心按照要求,立即着手在原有《眉山市本级部门(专业)志书审查验收制度》的基础上,借鉴宜宾经验,结合眉山实际,完善制定《眉山市乡(镇、街道)地方志书审查验收规范》等志书工作规范,扎实推进乡(镇、街道)志书编纂工作。
来源: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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