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史志办走访县内“包产到户”发源地
为有针对性地补充、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珙县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8月9日,《辉煌70年珙县大事记》编纂人员深入仁义乡新街二社,走访了解珙县第一个实行土地“包产到户”责任制的历史经过。
在1978年以前,珙县生产队基本上实行以“评工记分、年终统一分配”为基本形式的集体生产,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群众迫切要求转变生产经营方式。1979年3月14日,珙县孝儿区仁义公社新街大队的2队、4队和洪家大队的7队在全县率先实行“划地到人、包产到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基础上,给每个社员分划土地10丈、7丈耕种,大大激发了农民的劳动热情,促进了粮食大增产。到1981年,全县普遍实行“包产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效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的大发展。
来源:
中共珙县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公室)
终审:雷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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