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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将乡镇志编纂工作纳入县委目标考核

来源:高县史志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21 09:32:3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四川省地方志条例》《宜宾市<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规定要求,按照宜宾市人民政府对“十三五”期间地方志工作的安排部署,从2016年起,高县有计划的稳步推进乡镇志编纂工作,按照规划要求,至2020年底,全县将完成余下15个乡镇志书编纂工作。

自乡镇志编纂工作开展以来,进展顺利,目前已有9个乡镇按规划进度完成了志书编纂工作,有4个乡镇在本年度完成,有6个乡镇今年已经启动。

高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乡镇志编纂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县委目标考核内容。并要求各乡镇: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编纂委员会,落实编纂人员,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各方面积极参与、分工协作、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二、落实保障措施。即经费保障,把乡镇志编纂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人才保障、工作机制保障。三、规范篇目审定。凡例、篇目、编纂方案必须报县史志办、市史志办审核把关。四、强化业务指导。县史志办要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志书质量。五、严格审查验收。由乡镇编纂委员会初审,县地方志工作机构会同保密主管机构终审,着重把好政治关和体例关。六、强化督查检查。县委将乡镇志编纂工作纳入对乡镇、部门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每年分5月和9月开展两次督查,严格考评,确保编纂工作顺利推进。

(高县史志办公室)


来源: 高县史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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