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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召开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推进会

来源:南部县地方志办公室供稿 发布时间:2024-05-16 13:56:06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15日上午,南部县人民政府在县会议中心二会议室召开了南部县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推进会,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负责人120余人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李磊就全县部门志、行业志、乡镇志以及村(社区)志编修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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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磊首先通报了全县镇村志书编修工作进度,总结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方面要求。

一是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编修工作。第一、二批任务乡镇(街道)、村(社区)应于年底前完成志书编修;尚未启动的第三、四批任务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有关县直部门即刻启动编修工作,并于6月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地方志办审查备案。

二要统筹部署专班完成编修工作。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成立编纂委员会,认真研究制定编纂方案,细化分解任务,科学组建3人以上的专职编辑部,确保该工作专人专职专责推动;已成立编纂委员会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按照编纂方案,高质高效加快推进志书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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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做好相关要素保障工作。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研究和解决志书编纂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人员、经费及史料收集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全力保障编纂工作顺利开展。要聘请专家进行指导,鼓励本土教师、乡友、文史爱好者参与编纂、审读。要充分利用老领导、老同志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威望,组建“老干部顾问团”,参与资料收集和对志书质量的把关。

四要做好督查指导工作。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照专业要求,做好编修工作,确保志书质量。县地方志办要做好指导培训工作,并会同县委目标绩效办、县政府督查室跟踪督促志书编修进度和质量,确保南部县志书编作高质量完成。

来源: 南部县地方志办公室供稿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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