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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地方志办公室制定乡镇村志人物编纂指导意见

来源:叙永县地方志办公室供稿 发布时间:2024-04-01 08:25: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叙永县乡镇村志编纂工作指导,解决乡镇村志编纂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编纂质效,近日,叙永县地方志办公室制定了《关于乡镇村志人物编纂的指导意见》,并下发各乡镇参照执行。该指导意见围绕人物类目的设置、收录范围、记述内容及组织工作层面制定了符合地方志编纂的规范和要求。

指导意见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人物类目设置。该部分明确了人物类目下可设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或人物录。

第二部分为人物收录范围。指导意见详细规定了入志人物的标准和条件,包括在乡镇村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人物以及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先进人物等。同时,明确了不能入志的人员范围,以确保志书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三部分为人物记述内容。该部分对人物记述的原则和要素进行了细化,特别要求人物表记述内容要素清晰、内容简洁,以求突出人物成就、贡献和精神风貌,体现志书的时代特征。

第四部分为人物篇编纂工作的组织。指导意见强调了组织领导的重要性,要求各乡镇要提高认识,掌握人物编纂特点;多方搜集,拓宽人物资料来源;规范流程,确保人物部分编纂质量。

在指导意见编制过程中,叙永县地方志办公室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行业规范,结合专家意见和叙永实际,经过反复修改和完善,确保了指导意见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来源: 叙永县地方志办公室供稿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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