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将乡镇(街道)志编纂工作纳入县政府督办事项
为进一步加快全县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进度,近日,芦山县将此项工作纳入2024年县政府督办事项,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力推进乡镇(街道)志编纂工作,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志书编纂任务。
在此项督办工作中,县政府办向实施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的责任单位发出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督办通知单,明确交办内容、督办要求、主要责任人、节点进度及办结时限,细化编委会成立、编辑部组建、部署动员、编纂培训、方案制定、篇目设置、全面启动、资料收集、资料长编、初稿撰写、志稿总纂11项工作进度指标,列出3月、4月、6月、8月、12月5个时间节点,要求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志书编纂工作领导,做好编纂工作组织、实施、保障工作,强化编纂力量,倒排工期,列出时间表、任务单,严格按照督办事项的时间节点和进度指标,加快志稿编纂工作进度,做到编纂工作每月有新进展、新成效。
同时,督办通知要求责任单位于每月23日上报编纂工作开展情况和进度表,县政府办督查室将加强督查问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适时进行督查通报,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将加强业务指导,及时跟踪工作进展,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占比分值,切实保障全县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
芦山县地方志编纂中心供稿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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