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深入乡镇开展《地方志工作条例》宣讲
2018年10月24日,兴文县史志办在县人大主任陈凡的带领下,深入到玉屏镇开展《地方志工作条例》宣讲。
近年来,兴文县积极推进乡镇志的编纂工作。兴文县史志办深入到乡镇,特别是还未完成编纂任务的乡镇,对乡镇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负责人进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宣讲,解读方志工作的意义、政策、任务,宣传志书编纂的流程、要求等,指导乡镇提前实质启动志书编纂工作。至今年底,全县15个乡镇中有11个乡镇已完成首轮志书编纂任务。
(兴文县史志办)
来源:
兴文县史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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