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委办口中心组组织学习《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10月19日,南溪区委办口中心组召开10月中心组学习,区委办副主任、防范办主任宋新铭主持会议,会上南溪区史志办主任杨绍宇领学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杨绍宇全文领学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强调在南溪地方志工作中:一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依法修志”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二要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各项职权、职责,严格执行对各部门、乡镇地方志书的审查和验收制度,确保志书质量。三是做好《条例》宣传工作,让各部门、乡镇在志书的编纂工作中,能自觉遵守《条例》,进一步提高志书的编写质量和效率。
(南溪区史志办公室)
来源:
南溪区史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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