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三举措”学习贯彻省市领导对地方志工作的批示精神
自收到省地志办关于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常务、常务副省长王宁对地方志工作指示精神要点》的通知(8月21日),乐山市政府张彤市长对省志办《通知》的阅办批示(8月25日),及市地志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对地方志工作的批示、批示精神的通知》(8月28日)后,沙湾区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三举措切实贯彻落实。
一、政府领导重视。8月28日,区政府办提出拟办意见,8月29日,区政府分管地方志的副区长马德芹作出了安排部署,要求“区地志办牵头,组织地方志相关工作人员(含乡镇)进行学习,切实落实王宁常务副省长的指示和张彤市长的批示”。
二、认真组织学习。区地志办明确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对省市领导的指示、批示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省市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到地方志具体工作中去;区地志办将省市志办的通知和省市区领导的指示、批示,通过党政网转发到各乡镇和区级各部门,要求乡镇、区级部门认真传达学习,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三、深入乡镇督导。9月4日,副区长马德芹率区地志办人员到未完成第一轮乡镇志书的龚嘴镇、谭坝乡、轸溪乡等乡镇督导地方志工作。分别在各乡镇召开座谈会。学习贯彻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王宁对全省地方志工作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市长张彤对贯彻此精神所作的重要批示。听取了乡镇开展志书编纂工作的情况汇报。区地志办就乡镇志书的资料征集、编纂要求、编辑出版以及如何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等工作进行了意见交流。马区长肯定了几个乡镇所开展的积极有效工作,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国务院、省、市领导分别对地方志工作作了重要批示,要清醒认识单位志书编纂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加快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本乡镇志书编纂,确保按时完成一轮志书编纂任务;三是落实责任,要组建领导班子,确定专职业务人员,提高志书编纂质量;四是区地志办要与乡镇保持密切联系、进行有效的指导,确保地方志“十三五”目标圆满完成,实现志鉴“两全目标”。
(乐山市沙湾区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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