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地方志办公室学习贯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方志工作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
2018年10月8日,遂宁市地方志办公室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省地方志办印发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方志工作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议由主任周正琴主持。
会上,周正琴对《意见》进行系统解读,并指出《意见》的出台实施,是四川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史上第一个专门针对质量建设印发的文件,为地方志事业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指明了方向。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秉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存真求实的精神,确保地方志高质量发展,增强“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使命感,始终把提高质量贯穿于地方志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针对《意见》精神,结合地志办实际,周正琴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强化依法治志意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做到学法用法守法,做好地方志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志的浓厚氛围。二是抓好区县年鉴编纂。贯彻落实“两全目标”,确保区县一年一鉴按时保质完成,加强区县年鉴审核验收,落实“三审”制度,严把质量关。三是做好方志平台建设。加强方志馆建设,做好方志馆文本撰写和展陈设计,体现方志特色文化,将方志馆打造成地方志宣传主阵地;加强地方志部门网站建设,推进地方志资源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适时开通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传播方志最强音。四是指导编纂乡镇(村)志。围绕乡村振兴计划,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指导有条件的乡镇做好乡镇(村)志的编纂,记录历史,记录变迁,记录发展,使人们更加客观的了解乡镇(村)的前世今生,打造特色产业,为经济发展服务。
(遂宁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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