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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志编修】广安眉山建立市直部门大事记报送制度并积极推进编纂工作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11 14:55:55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安市建立

市直部门大事记报送制度

根据省地方志办有关要求,为客观准确记录广安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特别是实施“四大战略”取得的重点工作成效,广安市地志办公室建立市直部门大事记报送制度并积极推进大事记编纂工作。

一是创新编纂方法。在大事记编纂过程中,创新采用“纪事本末体”的编纂方法,按时间顺序记述事件的同时,又详细记述事件的始末,构建起清晰有序的历史叙事框架,完整反映事件的全过程。

二是明确编纂标准。制定印发《〈广安市直部门(单位)大事记〉编写规范》,明确大事记资料收录的断限、收录范围和内容、体裁、结构、记述要求、注意事项和样稿,为各部门高质量纂写部门大事记提供有益参考,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确保全市大事记编纂工作不跑偏、不走样。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召开广安市直部门(单位)大事记编纂工作培训会,采取以会代训、视频连线、现场指导等方式,通过点问题、定规范、提措施,为将《广安市直部门(单位)大事记》编纂成为一部可堪可鉴的精品佳作奠定坚实基础。

(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

眉山市建立

市直部门大事记报送制度

为做好史志编修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资料收集存储机制,6月3日,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印发《关于开展市直部门(单位)大事记编写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市直部门(单位)大事记报送制度。从2024年起,眉山市史志编纂中心牵头编纂出版《眉山市直部门(单位)大事记》。

《通知》根据大事记编写“六个要记”(特别重大的事件要记;重要变革的事件要记;不平常的事件要记;有重要意义的事件要记;为后人所效法、有教育意义的事件要记;为后人引以为戒的事件要记)的要求,明确了14项大事记收录范围和具体内容,要求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每年3月底报送上一年大事记。

《眉山市直部门(单位)大事记(2023)》拟于6月30日前完成资料收集工作,年底完成编纂出版。眉山市史志编纂中心将全面、系统、科学记录年度市直部门(单位)的奋进姿态和突出贡献,为政务决策、经济咨询、文化交流奉献堪存堪鉴成果。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供稿: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唐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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