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精品年鉴品读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指办字〔2022〕98号
关于印发《“精品年鉴品读季”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指办字〔2022〕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中央军委党史军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史志(年鉴)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充分发挥中国精品年鉴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年鉴精品意识,推动全国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决定2022年开展“精品年鉴品读季”活动。现将《“精品年鉴品读季”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精品年鉴品读季”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中国精品年鉴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年鉴精品意识,推动全国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好“精品年鉴品读季”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精品意识,以中国精品年鉴为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全国年鉴事业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充分发挥年鉴工作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精品年鉴品读季”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指办)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中指办领导,中国地方志学会年鉴分会领导担任(名单另行通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中指办年鉴处负责日常工作。
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精品年鉴品读活动。
三、活动主题
开展“读精品、用精品、编精品”大学习、大讨论,以读促学、学以致用,努力营造“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中国精品年鉴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编纂更多精品年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四、活动内容
以品读中国精品年鉴《连云港年鉴(2019)》《长沙年鉴(2020)》《北京朝阳年鉴(2020)》《孝义年鉴(2020)》为重点,开展精读精学精评、大讨论、主题征文等系列活动,把握精品年鉴的特色亮点,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不足或有待改进之处,提出优化思路和改进完善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年鉴评价体系及其评价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摸清新时代年鉴编纂规律,探索编纂精品年鉴的工作机制和方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开展品读活动时,应将重点品读上述4部中国精品年鉴与品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有的中国精品年鉴结合起来,与品读近年来在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中获得特等、一等年鉴的年鉴结合起来,与编纂2022年卷三级综合年鉴结合起来。
五、活动时间及步骤
“精品年鉴品读季”活动自2022年1月开始,分为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22年1—9月中旬
1. 1—9月中旬,中指办组织、方志出版社完成4部中国精品年鉴修订再版。
2. 9月中旬,通过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向所有省、市、县综合年鉴编纂单位及有关年鉴编纂单位赠送再版的1套4部中国精品年鉴(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2套,其他单位1套)。
(二)实施阶段:2022年9月下旬—11月中旬
3. 9月下旬,中指办召开“精品年鉴品读季”活动启动会议,印发《“精品年鉴品读季”活动实施方案》,研究制订《关于新时代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增强责任意识,结合本地实际和特点,制订具体活动方案,同步启动活动。
4. 9月下旬—11月中旬,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通过召开读书品鉴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精品、用精品、编精品”大讨论。各年鉴编纂单位结合2022年卷年鉴编纂工作,组织开展精读精学精评活动,对精品年鉴的框架层次、记述内容、资料信息、图片使用、条目编写等进行精读精学精评。通过活动,形成学精品、创精品的浓厚氛围。
5. 9月下旬—11月中旬,开展“精品年鉴品读季”主题征文活动。结合精品学习、年鉴编纂实际,动员和组织广大年鉴工作者撰写精品年鉴评议文章或以精品年鉴建设为主题的理论研究文章,并报送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11月20日前,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向“精品年鉴品读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选送5篇优秀征文(每篇不少于5000字,题目自拟)。
6. 10月下旬—11月中旬,中指办组织“精品年鉴回头看”系列调研,分批组织中国年鉴精品工程专家到现有中国精品年鉴单位或部分年鉴编纂单位检查指导品读活动开展情况。
(三)总结阶段:2022年11月下旬—12月
7. 11月下旬,“精品年鉴品读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推荐的“精品年鉴品读季”主题征文进行评选,评选出优秀征文50篇,其中特等5篇、一等10篇、二等15篇、三等20篇。
8. 11月下旬,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全面总结“精品年鉴品读季”活动开展情况。11月底前,向“精品年鉴品读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总结。
9. 12月,中指办举办第六届全国年鉴论坛,组织开展“精品年鉴品读季”活动优秀征文专题研讨,对优秀征文作者进行通报表扬。优秀征文将在《中国年鉴研究》期刊、“方志中国”微信公众号上刊发。
10. 12月,“精品年鉴品读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总结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印发《关于新时代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组织严密、内容丰富、成效明显、社会反响良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六、活动经费
中指办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费用由中指办、中国地方志学会年鉴分会承担。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费用自行统筹解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综合协调,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年鉴编纂单位应围绕活动主题,综合运用各种媒体手段,开展好活动宣传,深入挖掘活动开展的成功做法、有益经验、突出成效,不断扩大“精品年鉴品读季”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及时报送典型经验。各年鉴编纂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应及时向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报送,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认为有较高宣传推广价值的,应及时报送“精品年鉴品读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朱 海 李一龙 010-65275933(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9号国家方志馆3021室
邮 编:100021
电子邮箱:dfzyearbook@163.com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