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各市(州)地方志工作 机构报送地情文章和工作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现将2018年第四季度各市(州)地方志工作机构报送地情文章、工作信息及采用情况通报如下(见附件)。
2018年第四季度,省地方志办收到各市(州)报送地情文章712篇,报送工作信息550条。《资政参阅》《四川省地方志工作简报》《巴蜀史志》、四川省地方志网站、“方志四川”微信公众号共采用(发布)地情文章124篇、采用(发布)工作信息510条。从报送和采用情况看,各市(州)地方志工作机构地情文章和工作信息报送工作较前三个季度,报送量和采用量都有很大提高,但仍存在市(州)报送数量不平衡问题。
省地方志办于2018年5月和8月分别发出《关于挖掘整理传统村落相关资料的函》(川志函〔2018〕31号)《关于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宣传文章组稿工作的通知》(川志函2018 〕66号),截至目前,还有部分市州没有报来稿件,请各地再作安排,积极组稿报送。
从去年开始,省地方志办已对市(州)报送文章和信息实行季度通报制,地情文章、工作信息报送和采用数量作为年度市(州)地方志工作评价参考依据之一。请各市(州)地方志工作机构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各地在报送材料时,请严格按2018年5月31日《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规范信息报送渠道的通知》要求,勿多头报送,以免出现漏报或重复报送情况。
附件:1. 2018年第四季度各市(州)地方志工作机构报送地情文章及采用情况
2. 2018年第四季度各市(州)地方志工作机构报送工作信息及采用情况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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