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鉴研究】地方综合年鉴条目设置的实践研究——以《连云港年鉴(2019)》工业类目为例‖崔震
地方综合年鉴条目设置的实践研究
——以《连云港年鉴(2019)》工业类目为例
崔 震
摘 要地方综合年鉴的条目设置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好综述性条目、综合记事条目和单一性条目之间的关系问题。《连云港年鉴(2019)》在条目设置上采用综述性条目+综合记事条目+单一性条目的方式,做到了条目设置上的点、线、面结合,但也存在设置原则贯彻不彻底、综述性条目记述不全面、综合记事条目设置不对等、单一性条目设置不到位的问题。地方综合年鉴在条目设置上,应该采用综述性条目+综合记事条目+单一性条目的方式,同时从不同角度编纂好三种类型的条目,从而实现年鉴内容资料的点线面结合,让年鉴条目的形式更好地服务于内容。
关键词地方综合年鉴 条目设置 综述性条目 综合记事条目 单一性条目
条目是年鉴记述事物的主要形式。条目设置问题也被称为条目设置的立体结构或者条目体系的构建问题,是从条目类型的角度来进行分析条目的设置。相关理论研究成果不少,但多是从理论层面对条目的类型进行简单区分,并提出组稿、撰稿的建议,但对各种条目的记述重点、数量比例等并未进行过多阐述。而就实践层面来说,地方综合年鉴的条目设置在记述内容、数量比例等方面,还存在很多具体的问题。
当前,我国绝大多数地方综合年鉴都是采用条目体,所以《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明确“一般以条目为基本记述单元”,条目就成为地方综合年鉴承载资料的基本单元。条目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每个条目都是一个完整的资料单元。要让上千个乃至数千个独立的条目通过一定的形式,组合成为一部系统的年度资料性文献,除了年鉴的框架设计,还涉及到在每个分目(如果该年鉴在部分分目下设置次分目,也包括次分目)下如何设置条目的问题。如果说年鉴的框架设计是从宏观层面决定年鉴内容的全面性、系统性,那么条目的设置就是从微观层面决定年鉴的内容是否全面、系统、合理。《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明确“条目分为综合性条目和单一性条目等类型。综合性条目反映年度内各个领域发展变化的总体情况和主要特点,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单一性条目一事一条,基本要素齐全”。而实际工作中,多数年鉴又把综合性条目拆分为“综述性条目(概况、简况)、综合记事条目两种类型”。因此,条目的设置问题实际上就是如何处理好综述性条目、综合记事条目和单一性条目之间的关系问题。
中国精品年鉴《连云港年鉴(2019)》,“构建以概况条目为引导、专题性条目为主体、单一记事性条目为补充的条目编写体系”,“充实条目数量……通过对概况条目拆分处理、补充行业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产品开发等内容增设条目”,“在各分目中精选年度大事、要事、重要活动,通过……单一记事性条目,充分彰显年度亮点”。《连云港年鉴(2019)》的这种做法,突出体现在农业、工业等类目,是对如何处理好综述性条目、综合记事条目(专题性条目)和单一性条目之间关系问题的积极探索。本文以工业类目为例,梳理、分析其在条目设置方面的特点与不足,并进而探讨地方综合年鉴如何更好地进行条目设置。
一
条目设置的实践
《连云港年鉴(2019)》“工业”类目下设“综述”“石化产业”“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冶金工业”“电力工业”“船舶工业”“食品工业3”“纺织工业”“木材加工业”“化学工业”14个分目。依据条目设置的不同情况,可以把这些分目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采用综述性条目(概况)加综合记事条目的综述分目;第二类是采用综述性条目(概况)加综合记事条目加单一性条目形式的8个分目;第三类是采用综述性条目(概况)加单一性条目形式的5个分目。站在条目设置问题的角度,我们重点分析第二类8个分目的情况。
从条目设置的角度看,第二类8个分目主要是连云港市的支柱产业,因此采用了与其他产业分目不同的设置方式,除了条目的类型全面外,条目的数量也远远超过其他产业分目。这种设置方式有助于突出连云港市的产业特色和年度特点,符合《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十七条要求的年鉴条目选题选材的典型性。条目具体设置情况见下表。
从条目内容看,这8个分目下的概况介绍相关工业门类的年度产业特点、生产经营基本情况、重要进展和荣誉;综合记事条目包括研发创新(或技术改造、产品研发、转型升级等)、项目建设等;单一性条目包括会议、论坛、重大突破、重点企业等。条目的内容做到了面、线、点的结合,既反映年度的整体情况,又突出年度的重点亮点,很好地展现了连云港市这些支柱产业或重点产业的年度发展状况,符合《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十七条要求的年鉴条目选题选材的新颖性和连续性。
由此可见,《连云港年鉴(2019)》在条目设置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比较成功的实践,通过在工业类目8个重点分目下采用综述性条目(概况)加综合记事条目加单一性条目形式,有效地将若干个独立的条目整合为全面、系统记述连云港市支柱产业的资料性文献,在突出地方特色的同时也突出了年度亮点,做到了“以面横陈全貌,以点重彩着笔,面、点有机结合……比较清晰、全面而又重点地写出一项事业、一项事物、一个门类的发展现状”。
二
条目设置的不足
《连云港年鉴(2019)》在条目设置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也取得了明显的成绩,达到了预想的目的。但是,作为一种探索与实践,难免存在还可以继续提升的方面。在品读过程中,笔者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没有将条目设置的原则贯穿于整部年鉴。一部年鉴必须是一个整体,指导思想、编纂原则和编写方法都应该贯穿于整部年鉴。即便是为了突出地方特色和年度特点,对某些类目或分目可以适当进行特殊处理,但是基本原则应该全书保持一致。纵观《连云港年鉴(2019)》,并没有将综述性条目(概况)加综合记事条目加单一性条目的条目设置原则贯穿于整部年鉴。在条目设置方面,有一部分分目下的条目设置,并没有采用综述性条目(概况)加综合记事条目加单一性条目的形式,还有的分目甚至是采用综述性条目(概况)加综合记事条目的形式,一个单一性条目都没有。这就难免造成“稳定性选题偏多,动态性选题偏少”的问题,点线面结合中少了点,虽然主体内容有,但是少了鲜活、具体的事例,年鉴从一面镜子变成了一面筛子,其整体价值也必然受到影响。
二是综述性条目记述不全面。综述性条目是“面”上的信息,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全面性,必须完整概括本分目的整体情况。如果综述性条目的内容记述存在缺失,就会影响与综合记事条目,甚至单一性条目的结合,造成面和线、点的结合缺陷。如新能源产业的“概况”条目记述了连云港市2018年新能源产业的结构和运行情况,但是2018年光伏政策变化对产业的影响却没有进行记述,与新材料产业等分目相比,缺少行业受政策影响的变化;而“概况”条目后第一个条目就是“行业结构变化”,记述新能源产业受光伏新政影响的变化。可见,此“概况”条目的内容存在缺失,而且与其他分目的“概况”条目相比也是不平衡的。这种内容上的缺失就造成“面”的信息无法涵盖“线”的信息,起不到“面”与“线”相结合、共同发挥作用的效果。
三是综合记事条目设置不对等。“工业”类目下的各分目体现的是工业各分支产业的发展状况,而各分支产业同为工业的一个分支,从发展的角度来说,应该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这就要求各分目综合记事条目的设置应该是基本保持一致的。但是从《连云港年鉴(2019)》“工业”类目条目设置情况一览表可以看到,作为以支柱产业为主的8个分目,其综合记事条目的设置并不完全一样,多数设“研发创新”和“项目建设”两个条目,但新能源产业没有“项目建设”、石化产业没有“研发创新”,同时有的“研发创新”叫做“技术改造”或“产品研发”。此外,其他工业分支产业虽然是非支柱产业,但其总产值超过支柱产业,如食品工业远超新材料产业,实际上仍然是连云港市的重要工业分支产业,却只是采用综述性条目加单一性条目的方式记述,显然也是不合适的。《连云港年鉴(2020)》工业类目下综合记事条目的设置,与2019年卷相比变化也比较大,“研发创新”“项目建设”都有不同程度的缺失。综合记事条目设立的不对等,既导致了部分产业资料的缺失,又造成了不同工业分支产业之间、不同年度之间无法进行横向比较,即“线”与“线”之间长短不一,其资料价值也必然会受到影响。
四是单一性条目设置不到位。单一性条目作为突出年度亮点的信息,既要充分体现亮点,又要充分体现年度性,即做到亮点和年度性兼备。如果只考虑亮点,可能会造成年度特点的缺失;如果只考虑年度性,又可能会达不到亮点的标准。《连云港年鉴(2019)》“工业”类目“医药产业”分目设立了“第二届中国国际医药技术大会”条目,从大会的规模、内容等来看,肯定是年度的亮点工作。但是,《连云港年鉴》2018年卷和2020年卷分别设置“首届中国(连云港)国际医药技术大会”和“第三届中国(连云港)国际医药技术大会”条目。从这个角度看,中国国际医药技术大会已经成为一项年度性工作,第二届中国国际医药技术大会只是亮点,而非年度特点,属于“选题上下年雷同……缺乏……年度特色,信息价值不大”。相反,在“工业”类目“综述”分目“概况”条目提到的“镔鑫钢铁建设全国首家钢铁企业封闭式智能物料仓”,既符合亮点又符合年度性,却没有设置单一性条目进行记述,甚至在“重点企业”条目中都没有记述相关内容,不得不说是个遗憾。另外,从总体上看,《连云港年鉴(2019)》工业类目设置会议、论坛类的单一性条目比例也过大,“这些内容大都是部门新闻宣传内容,通过部门网站都可以查询到,资料价值不高”。单一性条目设置的不到位,直接导致年鉴中“点”的缺漏和平庸,无法给人以常编常新、要事不缺的感受。
三
条目设置的探讨
从条目设置的角度看,《连云港年鉴(2019)》“工业”类目综合运用综述性条目(概况)、综合记事条目和单一性条目这三种形式,从点、线、面三个角度对连云港市2018年工业的发展情况做了立体反映,符合以往关于条目设置理论研究的要求。但是从实践层面看,依旧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是因为以往对条目设置问题的研究过于原则,对实践层面研究不足。基于对《连云港年鉴(2019)》工业类目下条目设置的分析,就地方综合年鉴的条目设置问题,现从实践层面提出几个问题,以进行进一步探讨。
(一)条目设置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模式
目前关于条目设置的模式大致有三种观点:第一种是《连云港年鉴(2019)》采用的综述性条目(概况)加综合记事条目加单一性条目的方式;第二种是稳定性条目(各个领域的综述条目,各部门、行业的概况条目,以及反映某些经常性专项管理、专项业务基本情况的条目等)加动态性条目(反映年度的新发展、新变化和新特点);第三种是综述性条目(概况)加单一性条目加基本情况表格的方式。
三种模式的差异,其实就是在基本职能、职责和基础资料、数据等内容处理上的差异。第一种模式是把这些内容单设为综合记事条目,因为这些内容相对稳定,所以经常出现“内容空洞,无年度特色”“内容混乱,无主次之分,是资料的罗列和堆积”等问题。第二种模式是把“常规业务高度概括,集中收入常设的‘概况’条目”,这很容易导致“概况”条目过大、资料堆积严重,不利于读者检索使用。第三种模式考虑到年鉴“文字篇幅有限”,“在条目后面设置常设基本情况表格,收录地区、行业的基本情况数据”,但是并非所有的这些内容都可以用表格的形式收录,因此无法用表格形式收录的内容依旧需要收录在“概况”条目中,不但形式上不平衡,而且第二种模式存在的问题也依旧无法解决。
三种模式所存在的问题可以进一步分为两类:一类是条目的选材和撰写问题,一类是条目设置的自身缺陷问题。很明显,所有模式都存在条目的选材和撰写方面的问题,但是第二和第三种模式同时存在条目设置的自身缺陷问题,而第一种模式并没有这个问题。所以从形式上来说,采取第一种模式是相对合理的,因为可以避免条目设置的自身缺陷所带来的问题。
(二)综合记事条目应该如何设置
从年鉴编纂实践来看,综述性条目和单一性条目的设置相对是比较明确的,但综合记事条目如何设置则是相对模糊的。
基于对《连云港年鉴(2019)》“工业”类目条目设置的梳理,笔者认为,综合记事条目在设置过程中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要紧扣部门职责或事业、行业发展的中心任务、中心工作等设置综合记事条目。如“地方志工作”分目可以设置“地方志书编纂”“年鉴编纂”“方志馆建设”“地情网站建设”“数据库建设”“开发利用”“学会活动”“刊物编纂”“理论研究”“地方史编写”10个综合记事条目,体现地方志工作的“十业并举”。“医药工业”分目可以设置“创新驱动体系建设”“产业链供应链建设”“供应保障能力建设”“制造能力建设”“国际化发展”5个综合记事条目,体现医药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如果某方面事业或工作未开展,也可以不设置,但是不能随意设置,如把“地方志书编纂”和“年鉴编纂”合并设置为“地方志编纂”,或者把“地情网站建设”“数据库建设”“理论研究”“地方史编写”并入“开发利用”,这样设置会无法准确、全面反映地方志事业“十业并举”的发展状况。二是综合记事条目的设置应该保持相对稳定。这既包括前后连续的不同年卷年鉴之间,也包括同一类目下类似分目之间,因为相对稳定更便于读者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研究。比如“石化产业”与“医药产业”类似,也可以设置“创新驱动体系建设”“产业链供应链建设”“供应保障能力建设”“制造能力建设”“国际化发展”5个条目。三是要在整部年鉴中贯彻综合记事条目的设置原则。地方综合年鉴收录范围涵盖本行政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的全部情况,类目之间、分目之间存在的差异很大。但是我们既然选择这种条目设置模式,就应该尽量按照这种模式来设置条目,确保全书在形式上的规范统一,也便于读者检索使用。
(三)综述性条目、单一性条目和综合记事条目之间应该保持什么样的关系
几乎所有的研究都认为,三种条目应该“构成一个‘点、线、面’的结构体系,立体展现行政区域的年度面貌”。但是在年鉴编纂实践中,这个问题处理得并不好。
针对《连云港年鉴(2019)》“工业”类目的情况,从实践层面看,要处理好以下三个问题。一是综述性条目要实、不能虚。本质上,综合记事条目是从综述性条目中分离出来的,可以是综述性条目的一部分。所以,很多综述性条目在分离出综合记事条目以后,特别是综述分目下的概况条目,经常变成一段空话、套话,没有任何资料价值,因为资料都被分离出来设置成综合记事条目。所以,综述性条目不宜按照职责或中心任务来记述,而是应该侧重记述工作或事业的年度特点,尽量避免与综合记事条目的交叉重复,从而脱虚向实。二是综合记事条目要稳、不宜动。综合记事条目反映的是职责或中心工作,在一定时期内往往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因此在设置上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改动,确保事业发展的主线不断不乱、基础资料连续不缺失。当然,随着部门职责的调整,或者事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综合记事条目的设置也应该跟着变动,这时候就需要特别注意基础资料不能间断和缺失的问题。三是单一性条目要选、不可泛。有人认为,单一性条目“内容大都是碎片化内容,对事业或事物发展影响甚微”“要逐步降低动态性条目占比”;也有人认为,“年度动态性条目占条目总数的60%以上,最好能达到2/3以上”“这是年鉴常编常新的需要”。笔者以为,以上两种观点都过于偏颇,单一性条目的设置,首先取决于单一性条目的资料价值,如果具有重要的资料价值就应该收录;如果没有资料价值,单纯谈论比例是没有意义的。从形式上来说,单一性条目是地方综合年鉴条目设置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从内容上来说,最重要的是把握好选材的原则,选出真正是年度亮点的大事、要事、新事来设置单一性条目。因此,单一性条目的设置在应收尽收的前提下,同时从严从紧,对往年已经出现过的、例行性的会议活动、资料价值不高的内容等一律不设置。
四
结 语
内容决定形式,条目设置采用什么样的形式,最终取决于条目的内容。但是形式对内容又有反作用,形式适合内容,就促进内容的发展,形式不适合内容,则阻碍内容的发展。因此,条目的设置问题就是年鉴的资料采用什么样的表现形式的问题,对于如何编纂出一部受到读者欢迎的年鉴也是非常重要的。
从年鉴编纂实践来看,要做好地方综合年鉴资料点线面的有机结合,在条目的设置上比较适宜采用综述性条目加综合记事条目加单一性条目的形式,既能从宏观层面反映事物发展变化的年度特点,又能从中观层面连续记录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还能从微观层面刻画年度发展变化过程中的重大事件、重要成果和热点问题。在条目的撰写过程中,综述性条目应当侧重突出事物发展的年度特点,从而与记述事物基本情况的综合记事条目做好区分;还要精选单一性条目,突出能够反映年度亮点的大事、要事、新事。
中国精品年鉴《连云港年鉴(2019)》通过自身编纂工作的实践,在条目设置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虽然也有不足,但相对于我们以往的做法已经有了很明显的突破和进步。我们应当在这种探索的基础上,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结合新时代的年鉴编纂实践,不断完善、优化地方综合年鉴的条目设置,忠实记录好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
来源:《中国年鉴研究》2022年第4期
作者:崔 震(山西省晋城市人,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年鉴指导处处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年鉴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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