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10 08:28:00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省志编委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有二级预算下属单位《四川年鉴》社一个。省志编委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管理四川省地方志书、史书、地方综合年鉴等编纂工作;拟定《四川省志》编纂方案;组织《四川省志》的编修工作;组织《四川年鉴》的编纂工作;组织对省志、市(州)志的审查验收;组织地方志法规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编辑地方志期刊;保存、研究地方志文献及其他资料;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开展旧志整理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省志编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3年省志编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236.1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02.45万元,事业收入200.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36.18万元,其中:科学技术1033.92万元,医疗卫生21.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6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8.2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志编委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志编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志编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科学技术支出1033.92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志》工作经费、市县志工作经费、旧志整理、《巴蜀史志》编纂出版经费等支出。以及保障省志编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住房保障支出32.60万元,主要用于:省志编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的住房保障。

(三)医疗卫生支出21.43万元,主要用于:省志编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的医疗保障。

(四)社会保障和148.23万元,主要用于:省志编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的离退休费用。

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3年预算数

项              目

2013年预算数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902.45

一、科学技术

1033.92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200.73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832.80

    社会科学

201.12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148.23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48.23

三、医疗卫生

21.43

    医疗保障

21.43

四、住房改革支出

32.60

    住房公积金

32.60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1103.18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1236.18

三、上年结转

133.00

收      入      总      计

1236.18

支      出      总      计

1236.18

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合计

1035.45

512.45

523.00

206

科学技术

845.43

322.43

523.00

206

01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832.80

309.80

523.00

206

01

01

      行政运行(科学技术)

311.80

309.80

2.00

206

01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学技术)

521.00

521.00

206

06

  社会科学

12.63

12.63

206

06

01

     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12.63

12.6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137.74

137.74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37.74

137.74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5.10

5.10

208

05

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32.64

132.64

210

医疗卫生

21.28

21.28

210

05

   医疗保障

21.28

21.28

210

05

01

     行政单位医疗

13.89

13.89

210

05

02

     事业单位医疗

1.50

1.50

210

05

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5.89

5.8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1.00

31.00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31.00

31.00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31.00

31.00

注:教育、科技、文化、农林水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支出列示到项级科目,其他支出列示到款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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