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19 09:32:00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组织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志书编纂工作,负责制订地方志编纂方案及规划;

(二)负责协调各级各类志书编纂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三)承担《四川省志》的组稿、总纂、审定、出版等业务工作;

(四)负责指导市(州)、县(市、区)志编纂业务工作;

(五)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地情资料及专业志、厂矿企业志、风景名胜志、重要乡镇志的编纂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各级综合年鉴编纂工作;

(七)负责全省地情资料收集、储存、管理、开发、利用工作,为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八)协调各级各类志书及地情资料的出版发行工作;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我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2年省志编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404.2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59.9万元,事业收入192.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5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04.28万元,其中:科学技术1195.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5.29万元,医疗卫生23.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志编委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志编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证志编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科学技术,主要用于委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支出,包括《四川省志》、《旧志整理》、《巴蜀史志》编辑出版及地方志信息化建设费等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离退休费。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志编办.xls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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