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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推荐】《新时代的地方志》《依法治志与地方志转型升级》

来源:当代中国出版社 发布时间:2022-09-01 21:12:47 浏览次数: 【字体:

“国有史,郡有志,家有谱。”作为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地方志的编修历史悠久,薪尽火传。梁启超曾指出:“最古之史,实为方志。”修志在我国已有2000多年历史,西周时期即编有“邦国之志”“四方之志”,开启了修志先河,并岀现了“方志”一词。新中国成立后,地方志发展进入新时期,志书资料性、地方性、时代性、科学性、思想性、学术性等特点不断彰显。

1989年8月12日,时任福建省宁德地区地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出席宁德地区地方志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开篇就说:“我来这里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看府志、县志。要马上了解一个地方的重要情况,就要了解它的历史。了解历史的可靠的方法就是看志,这是我的一个习惯。过去,我无论走到哪里,第一件事就是要看地方志。这样做,可以较快地了解到一个地方的山川地貌、乡情民俗、名流商贾、桑麻农事,可以从中把握很多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可谓“开卷有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要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带领全国地方志工作者凝心聚力,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现地方志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转型升级,使新时代十年成为地方志历史上发展最快成绩最辉煌、成果最丰硕、影响力最大的时期。

作者以其在2013年至2021年,担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方志出版社社长、总编辑的经历,回顾其与省市县三级地方机构工作机构和全国广大地方志工作者一起,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谋划“十业并举”,实施“十大工程”,推动转型升级,实现“两全目标”这一“世界文化盛举”的历程,形象、生动、翔实地记录了全国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广大地方志工作者围绕党和国家利益、经济社会发展和以人民为中心三大主题开拓创新,为实现党的百年奋斗目标而致力于“地方志第一个百年目标”顽强拼搏、奋勇前进的时代担当,以及创造出的“修志问道,直笔著史”新时代方志人精神,概括总结了山东、黑龙江、吉林、新疆、河北、重庆、浙江、广东、甘肃、四川、广西、安徽、陕西、湖南、香港、黑河、东营、北辰、烟台、兵团、军队、煤炭系统等40余个省市及系统行业的地方志工作经验,抒发了在地方志系统工作期间的方志情怀、方志梦想和结下的深厚方志友谊。

专家在审读意见中评价:这是一部少见的地方志专题力作,尤其以“新时代的地方志”为主题展开论述,不仅在方志学理论上有重要创新,而且在实践中对于指导我国地方志事业发展有很大参考价值。该研究成果提出并论述的新时代地方志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转型升级、依法治志、“两全目标”“方志六有”“十业并举”“十大工程”、方志人精神、“地方志两个一百年目标”等理论和实践问题,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地方志事业开拓创新的重大举措和新的增长点,作者调研提炼出的山东、广东、浙江、新疆、黑龙江、东营、苏州、襄阳等省市县地方志经验,是鲜活的、生动的、有重大推广价值的。该研究成果不仅对地方志理论研究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同时对促进我国地方志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有重要借鉴价值,是兼具学术、理论、应用、创新价值的一部方志专题精品著作。

在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印度和中国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中,为什么只有中国古文明唯一没有中断,至今仍延续并发展?究其原因很多,但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中国有一种独特的文化——地方志。

地方志是中国特有的记载一定区域内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文化载体。在历经2000多年绵延不断的方志编修中,培育形成的方志文化更是博大精深、历久弥新、独具特色、灿烂辉煌,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瑰宝,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志工作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重要事业,它著录当代、传承历史,翔实记录党领导全国人民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历程和光辉成就,在我国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具有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功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还专门就加强修史修志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重要批示。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博物馆考察时指出,要在展览的同时高度重视修史修志,让文物说话、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激发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坚定全体人民振兴中华、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上指出,要整合全国学术机构和研究队伍,协调各地党史、军史、档案、政协文史资料、地方志、社科院、高校等部门和机构的力量,扶持民间研究,从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外交、国际等领域对抗战进行系统研究,推出高水准的权威专著和通俗读物。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与马英九先生在会面时指出,两岸史学界携起手来,共享史料、共写史书,共同弘扬抗战精神,共同捍卫民族尊严与荣誉。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第一次在国家层面对地方志地方志事业发展作出规划。2016年3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强修史修志”,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在重点任务中明确要求“做好地方史志编纂工作,巩固中华文明探源成果,正确反映中华民族文明史,推出一批研究成果”,将地方志工作纳入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再次肯定了方志文化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明确强调“加强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编修,加强地方史编写和边疆历史地理研究。完成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出版工作。开展旧志整理和部分有条件的镇志、村志编纂”。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鼓励乡村史志修编”,地方志工作被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并要求向基层延伸。2022年4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明确方志工作主管部门应加强本领域古籍工作。2022年4月,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将《中国扶贫志》《中国全面小康志》纂修列为“十四五”时期重要任务,强调“做好古籍工作,把祖国宝贵的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对赓续中华文脉、弘扬民族精神、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8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明确强调:“加强农耕文化保护传承,支持建设村史馆,修编村史、村志,开展村情教育。”地方志进入新时代后,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的作用愈加明显,地位大大提升,地方志事业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期。

作者以其担任地方志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八年的亲身经历,站在全国地方志事业宏观把握和顶层设计的高度,以世界和中国的宽阔宏大的视野,用方志学、法学、社会学的综合研究方法,使用第一手实证研究资料,回顾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依法治志”“两全目标”“十大工程”“转型升级”等顶层设计的心路历程和经验体会,以及全国地方志机构和广大地方志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抓住地方志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围绕党和国家利益、经济社会发展和以人民为中心三大主题开拓创新,以依法治志为总抓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动地方志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转型升级,彻底摒弃“一本书主义”,转向志、鉴、史、馆“四架马车”齐驱并驾,志、鉴、史、馆、库、网、用、会、刊、研“十业并举”,创造出历史上第一次省市县三级志鉴全覆盖的世界文化盛举,向新时代交出了一份厚重提气的靓丽成绩单。

作者在《依法治志与地方志转型升级》一书撰写中,秉承其一以贯之的理论创新致力于实践应用的研究立场,集聚理论性、实践性、创新性、科学性、指导性为一体,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志事业发生历史性、深刻性变化的全面总结,是对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律的科学把握,对社会各界更全面深刻地了解地方志的历史与现在、功能与定位,进一步丰富方志学理论体系,推动全国地方志事业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价值。该书作为新时代地方志事业蓬勃发展的历史见证,不仅可作为方志学研究者的参考,也可为全国地方志工作者之借鉴,还可为人们走进地方志提供价值指引。

作|者|介|绍

冀祥德男,山东省青州市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先后从事过警察、警校教师、律师、检察、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地方志工作。曾任山东德扬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常务副主任、常务副书记、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方志出版社社长、总编辑,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等职。曾获北京大学第六届研究生“学术十杰”、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十大杰出法学博士后”、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辩护律师等称号。现就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任当代中国出版社总编辑、法定代表人,当代中国音像电子出版社社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出版专著、教材60余部,发表论文和理论文章300余篇,向中央提交内部研究报告70余份。曾获第一届全国法学博士后科研成果一等奖,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教育部等单位优秀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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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唐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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